在“颜值即正义”的消费时代,食品产品的包装文案多重要?随处可见的“百年老字号”、“宫廷皇家配方”、“匠心工艺”……食品广告不惜一切代价,只为打造“高级感”。然而,藏在标题背后的,却是违法的风险!
一款精心设计的猪肉脯,包装上印着醒目的“百年传承,古法制作”八个大字。听起来够格调、有底蕴!然而,一句简单的宣传语,却引来上千元罚款。
近期,一家食品厂只因其生产的猪肉脯包装上的一句宣传标语,便引来了千元罚款。据了解,该家成立于2012年的食品公司(广告主),在委托代工厂(成立于2001年)生产的“精制蜜汁猪肉脯”外包装袋上,赫然印有“百年传承,古法制作”的宣传语。然而,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证实,无论是品牌方(成立未满14年)还是实际生产方(成立未满25年),其历史均与“百年”相去甚远。该“百年”描述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内容。广告主因此被处以三倍广告费用,总计1683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虚假广告,明确违反了我国两部法律: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商品的...生产地、生产者...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为虚假广告。”
本案给整个食品行业的广告敲了一记警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里,“故事”讲得再动听,也得基于事实!虚假的“百年老店”人设,抵不过工商登记的一纸薄书。诚信经营,用真材实料+真实信息赢得口碑,才是品牌真正的“百年大计”。这1683元,是罚单,更是食品广告的法律合规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