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喝酒,从小就爱。
我爸爸说,我三岁那年,他买了两箱香槟酒放在家里,为单位过年聚餐准备的。某天他下了班刚走到楼下,听到楼上嘿嘿哈哈笑得很豪迈,侧耳一听,正是他的女儿(就是我咯),还觉得很奇怪,这小孩一个人待在家里,能遇到什么事这么高兴?上楼开了门,我坐在香槟箱子上,挥舞着他开来试酒剩点边角料的酒瓶子,瓶已经空了,人已经飘了。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转眼我四岁了。两个舅舅当兵归来,其他大人上班的上班,搞钱的搞钱,就剩这两个待业青年每天在家里和我大眼瞪小眼。不知道他们从哪里搞来两瓶雷司令,又搞来一个高脚酒杯,斟了满满一杯。我才四岁啊,我哪里懂啊!我只看瓶子也漂亮,杯子也漂亮,酒倒在杯子里么,又香又甜,噌噌往上冒气泡,好梦幻!一定是好东西!我就说:我要喝。他俩相视一笑,递给我,咕咚几下,一杯下去了。我说:我还要。
如此这般,咕咚了满满三杯。
一开始,上脸,接着,上手,从手腕静脉开始发红,红遍整个胳膊,然后,全身通红,我开始发高烧,接着昏迷不醒。外婆回来一看,吓得魂不附体,把我抱到外面的洗菜池上去催吐,一边抠喉咙一边拍背,一边拧帕子擦全身,还要抽空回头痛骂舅舅们:砍脑壳嘞!你两个砍脑壳嘞!一天倒二不着三!看个娃娃都看不好!她要是死了我看你们拿哪样(什么)来赔!
到底还是活下来了。
贵州地属蛮夷,民风彪悍,我们那年月又不讲究科学喂养,对小孩饮酒并不忌讳,还颇有一些认为应当尽早操练起来的家长,一个个跟胡一刀似的,恨不得襁褓之中就拿筷子蘸酒让小孩尝尝咸淡。小学时,兴起一种红酒兑雪碧的风潮,平时大家要正常学习和生活,肯定不让碰,但是过年无论去哪个同学家打牌玩耍,都是要来几杯的,大人非但不阻止,有些还要出出主意:雪碧这个东西,兑二锅头也香(我个人口味,确实兑二锅头更好)!
中学,啤酒走入我们的生活,夏天炎热的夜里,生日聚会的桌上,已经不拘泥于年节啦。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大绿棒,华北有燕京,东北有乌苏,青岛就青岛,贵州则是瀑布,贵州水质不错,瀑布啤酒非常清爽,几乎没什么苦味,口感滑,后味甜。后来青岛啤酒进入贵州市场,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绿啤和纯生一度大行其道。
高中时饮酒之风愈烈,男同学们学着大人划起拳来。有一种三国拳,口诀还挺文气:姜维一计害三贤,二刀温酒斩华雄,三顾茅庐孔明归,四别徐庶玄德忙,五关六将云长猛,六出祁山姜维降,七擒孟获在西江,八阵图内锁陆逊,九伐中原定汉中,失(十)街亭挥泪斩马谡。耳濡目染,算我的三国启蒙。这时占据统治地位的是重庆的山城啤酒,香味突出,别的啤酒是麦香味,它是烤面包味,喝起来水味比酒味重,入口非常顺,酒精度才2.5,对新手十分友好。重啤后来被嘉士伯收购了,山城啤酒的荣光也不复从前,去年我路过重庆还特意去超市看了看,没有卖,心里觉得很可惜,网上还能买到,也不知道是不是当年的味道。
大学同寝室有两个茅台镇的女孩子,开学时她们用10升的矿泉水桶装自家酿的散酒,坐了公交坐火车,坐了火车坐公交,硬带来学校,说“这和茅台酒是一样的呀”,大家把书桌拼一拼,陶瓷脸盆洗洗干净,散酒倒进来,啤酒也倒进来,每人面前一只塑料杯子,汤勺舀起混匀的酒,你一勺啊我一勺,喝呗。
凭良心讲,十分难喝。
其中一个茅台女孩,酒么她带的,酒量么她最差,别人还没怎么着,她就到位了,到位了不踏实待着,她要打电话,打给她爸爸,为什么,她感到对不起爸爸,这从何说起啊,因为她喝酒了,所以对不起爸爸。好家伙……这不活脱脱《小王子》嘛:“为什么喝酒?因为我羞愧,为什么羞愧,因为我喝酒。”那就打吧,打过去那边也到位了,父女俩隔着电话抱头痛哭,互相道歉。
2012年以后,我在北京和成都轮流居住,工作日北京打工揾食,节假日成都放松休闲。成都太古里旁边的晶融汇,地下一层曾经有一个挺大的酒庄,里边打工的女孩是我的酒友。她梳个利落的马尾,脸红扑扑的,丹凤眼,笑起来非常爽朗。我第一次去,她给我推了一支贵腐,第二次去,她还记得我,问酒怎么样,我说又甜又浓不喜欢,她哈哈哈一通,说刚好有酒商过来做培训,带了十几种酒,可以每一样给我尝一点。后来我每次回成都都去找她,避着老板一起偷偷喝酒商拿来做培训的酒,那一两年不知道喝了多少种,以啤酒居多,巧克力味,松子味,奶油蛋糕味,接骨木花味,玫瑰味,草莓味,樱桃味(啤酒怎么这么多味道)。印象最深的是玫瑰味,又轻柔又香甜,刚喝下去像轻纱覆在喉咙上,然后酒往下走,香气往上升,从喉咙到鼻腔再到天灵盖。培训酒都放在酒器里,没法看包装,我不知道什么牌子,也没好意思问,后来听人说1664的粉色啤酒是玫瑰味儿,我尝了,也不对。
我俩喝啊喝啊,有时候赶上她快下班了,卷帘门放一半下来,半明半暗坐在地上喝,回想起来很奇特,互相连名字都不知道,没有联系方式,不聊天,也不倾诉苦恼,只一味喝啊喝,说得最多的就是“你尝尝这个”。
走的时候我会拿一支最便宜的雷司令,她问过我怎么总买这个,我说这个酒也不是为了喝,只是为了纪念我还活着。
后来,酒庄就不在那儿了,是倒闭了还是搬家了,无从得知。
北京的家里常年存着酒,我喝酒要看当时看的什么小说,主角喝什么,我就喝什么。看英国小说,喝朗姆,啊这个酒真是,又烈又甜,必须掺水,水酒比例大概在7:3,对我比较合适。也喝金酒,加汤力水,口味容易接受,而且它很有趣,汤力水里有奎宁成分,喝完半小时左右你会感到全身毛孔里都是药味,整个人成了个药人,这种时候,我才能确信,原来毛孔真的会呼吸。楚留香鼻子不好使就锻炼自己用毛孔呼吸,还因为不需要换气练成了绝世轻功的设定挺有道理啊,这种设定也只有古龙这个老酒鬼才想得出来(隔空敬古先生一杯)。看美国小说,喝龙舌兰,太烈啦,朋友们,太烈啦,且辣。刚买回来的时候我十分后悔,结果当年冬天,家里暖气管子忽然不发热了,我在零下十几度的北京夜晚抖抖索索,那怎么办,披着被子倒了半杯龙舌兰一饮而尽:哈利路亚,燃烧的火焰!液体炸弹!从舌头到喉咙管燃了一路引线,滑到胃里炸开,脑子里嘭地一声,温暖疏散到五脏六腑,再来半杯,又嘭地一声,温暖疏散到四肢百骸,然后真的嘭地一声,我倒在地上睡着了。
看韩剧,一箱一箱往家里抬韩国烧酒,喝得最多的是真露系列。喝酒总得吃点什么,不然伤胃,洋酒和芝士条搭,啤酒和烧烤搭,韩国烧酒和五花肉搭。贵州有一种五花肉制作的食物叫软哨,把上好的五花肉切5厘米见方的大片,加姜片同下锅,熬出七成油,再加用酱油、醋、醪糟水调成的料汁即成。我把醪糟水替换成葡萄味的真露,做了两斤软哨,盛了一大盘子,喝葡萄味烧酒吃葡萄味烧肉,哎呀高兴得都不知道怎么好了,放下筷子我跑到床上去来了个前滚翻。
也常出去吃饭,冬天吃羊蝎子和涮羊肉,单位在白广路,旁边是牛街,百年老店聚宝源就在这条街上,好肉,好麻酱(能加刚炸好的辣椒油啊)。必点的是上脑和高钙,尤其是高钙羊肉,我一个人就能吃两盘,薄肉片一烫即熟,纹理间有细细的软骨,咬在嘴里咯吱咯吱,又不像排骨的软骨那样硬而无味。我不爱喝白酒,但吃涮肉的时候必须来一杯,二锅头度数高而且预后不好(第二天头疼),总喝一种叫京王子的38度白酒,口味绵柔,劲儿是慢慢上来的。我端着小酒杯一点点抿,笑眯眯听同事朋友说话,北京人聊天很好玩,像听相声。
一时散了席,只说穿衣服围围巾就得十分钟,众人圆滚滚出了门,一起在路边等网约车,背后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的涮羊肉,前边的马路井盖上突突冒着白烟,头顶是越冷越高越通透开阔的天,有时会有一轮大月亮挂在天上,我们踢踢踏踏跺脚聊天彼此送别,香烟的火光一闪一闪。我常感觉这幅画面应该越拉越远,定格成一个上帝视角,画外音是葛优:××××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
夏天,当然是啤酒和烤串儿。那年在马家堡一个脏串儿摊喝得茫茫然,感到膀胱要爆炸,但是脏串儿摊这个东西吧,它都没有经营场所,更不可能有厕所,所以通常去的都是男的,因为他们可以找个黑黑的地方背转身一通呲(狗狗狗狗)。
我正一筹莫展,隔壁桌穿粉色T恤的女孩对我说:我带你去网吧上厕所啊。于是素昧平生的我们突然变身初中同学,手拉手去网吧上厕所了,网管在大厅溜溜达达,两个眼睛扫来扫去,我俩缩在一起像两只冬天的松鼠,警惕地贴着墙走,她的头发梢抚在我腮帮子上。
她:别看他别看他,不和他眼睛对上他就不会管。
我:嘿嘿嘿。
她:哎呀你别笑!再笑他过来了啊!
到底是有惊无险上完厕所,回去就两桌并一桌大家其乐融融又喝了一点,瞎聊了一通。真是很温柔的女孩,但我们没有互留联系方式,有些情缘就是一晚上的事,醒时相交欢,醉后各分散。
2019年公司合并,2020年我辞职回成都,接连病了两场,做了一次手术,酒是不能再喝了。
我还是喜欢酒,看人喝酒也是好的,至少能蹭着闻闻酒香。麦卡勒斯在《伤心咖啡馆之歌》中关于酒有一段又长又美的描述:“请你设想威士忌是火,而写的字就是人们隐藏在自己灵魂深处的思想——这样,你就会明白爱密利亚小姐的酒意味着什么了。过去忽略了的事情,蛰伏在头脑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的想法,都突然被认识、被理解了。一个从来只想到纺纱机、饭盒、床,然后又是纺纱机的纺织工人——这样的一个人,说不定某个星期天喝了几杯酒,见到了沼泽地里的一朵百合花。也许他会把花捏在手里,细细观察这纤细的金黄色的酒杯形状的花朵,他心中没准突然会升起一种像痛楚一样刺人的甜美的感觉。一个织布工人也许会突然抬起头来,生平第一次看到一月午夜天空中那种寒冽、神奇的光辉,于是一种察觉自己何等渺小的深深的恐惧会突然使他的心脏暂时停止跳动。一个人喝了爱密利亚小姐的酒以后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也许会感到痛苦,也许是快乐得瘫痪了一般——可是这样的经验能显示出真理;他使自己的灵魂温暖起来,见到了隐藏在那里的信息。”
人在二十岁的时候,遗忘了十岁的心愿,在三十岁的时候,无法体会二十岁的情感,到了四十岁,可能对三十岁的遭遇无动于衷。但是,只要有一杯在手,过去的岁月就不会过去,反而比当下发生之时离我更近,每个年龄段的我,还有那些或萍水相逢或情深义重的因缘,行经酒搭建的通道,跨过时空壁垒,一次一次相聚,我获得只属于我本人的大联欢。
酒之于我,就是这么好的东西。
我爸的酒那一头连着什么呢?鼻青脸肿的女人和罚跪哭泣的孩子。
我爱酒是因为它让我如此快乐,麦卡勒斯说酒会让人们真正的渴望浮现,爸爸也是这样吗?那些会让他快乐吗?那些是他的渴望吗?
这会是我一生难解的谜题。
而且我现在戒酒了,我们将永远不能在酒后隔着电话抱头痛哭,互相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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