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组里的组委多次将集体资金借贷给自己名下的公司,甚至给去世多年的亲属发放集体资金分配,我们现在实名举报……”不久前,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瘦西湖街道纪工委收到某村组多名村民实名举报,街道纪工委随即对这一线索开展核查。
“想要坐实关键证据必须抽丝剥茧,从细微处找到突破口。”核查组负责人说。由于反映的问题发生在十多年前,知情的村民有些已经搬离,有些已经去世,许多关键资料都已灭失,取证工作遇到很大困难。核查组随即安排人员向反映问题的村民进行深入了解,经了解得知该村组还有一本账册留存至今。
“该组早在2013年就已经整建制拆迁掉了,由于组账上还剩下二十余万元,剩下十几名村民还没迁走,所以组账还没有销户,但是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了,我得仔细找找。”为了查明真相,核查组工作人员找到村总账会计了解情况,经过一番查找,终于在档案室柜子的角落里找到了这本“尘封”的账册。
经过仔细查阅,核查组工作人员在账册中发现了猫腻,并立即来到蜀冈派出所,对账册中参与集体资金分配的人员挨个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几名组委的直系亲属确实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去世,但这几名组委在2013年还以他们的名义领取了集体资金分配。紧接着,核查组工作人员又来到景区相关单位,调取了账册中频繁向组里借款的两家公司信息,发现两家公司法人均为组委卜某某。
“卜某某借用的钱款性质为村集体自有资金,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核查组意识到卜某某借款事项可能涉嫌违法,经过研究后决定将该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置。2024年6月,经公安机关侦查,卜某某以及联队会计徐某某违规借款事项涉嫌挪用资金,并对两人进行移送审查起诉。
至此,核查组确定举报人反映问题基本存在,并顺藤摸瓜,深挖彻查,其他几名组委违纪问题也相继浮出水面。原来,几名组委在明知卜某某未向村委会报批,挪用集体资金用于其个人企业经营的情况下,仍在被挪用的借条上补签字,帮助卜某某与徐某某规避审计检查。2024年7月,因违反工作纪律,瘦西湖街道纪工委给予组委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卜某某、徐某某等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在将处理情况反馈后,该村组的村民对此表示十分满意。案件查处后,瘦西湖街道纪工委深刻剖析该案暴露出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力、财务制度漏洞等问题,一方面推动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另一方面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来源:扬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