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背景
一、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经济、社会背景
社会保障制度最早产生于工业革命之后的西欧,到今天已经有一百余年的历史。在过去的一个多世纪中,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或多或少地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这充分证明了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客观要求。
首先,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家庭同时具备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的双重身份,劳动者遇到各种风险时,都是靠家庭成员和亲朋邻里的帮助渡过难关的,这即所谓的“家庭保障”。进入社会化大生产以后,社会生产淘汰了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模式,转而以大规模的工厂、农场为生产单位,劳动者离开土地聚居到城市,很多人离开了家族和家庭走向社会,这时他们再遇到各种风险时就无法靠家庭保障了。劳动者个人的风险问题一旦得不到合理解决,累积之后必然给社会安定带来隐患。因此,政府组织的社会保障解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问题之后,自然为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了条件。
其次,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性经济。在激烈的竞争中,优胜劣汰,难免出现两极分化,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社会公平被打破,社会矛盾尖锐化。为了防止社会动荡,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帮助那些在社会竞争中失败的个人和群体,保证他们的生存需要。
再次,市场经济的发展呈现周期性、波动性。经济膨胀时期,市场需求扩大,能够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参与就业;在经济紧缩时期,企业破产增多,失业率升高,必然会使许多人的生活陷入困境。事实上,无论是经济膨胀、紧缩还是正常发展时期,由于市场经济调节的滞后性等原因,总会有破产的企业和失业的工人存在,为了安抚丧失就业机会的劳动者,避免他们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构成威胁,政府有必要构筑社会保障体制,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要。
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
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以德国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为标志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到20世纪70年代这段时期,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世界各国普遍建立起适合自己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了以福利国家型、投保资助型、个人储蓄型和国家保险型四大类社会保障模式为主体、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百花齐放的新格局。
基本特征
第一,依法建立。即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是立法先行的原则,是通过社会保障立法来确立社会保障制度,法制规范是社会保障制度赖以建立的客观基础与依据。
第二,突出以人为本。它以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增进国民福利为宗旨,包括经济保障与服务保障。
第三,具有经济福利性。即从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来看,因有政府、雇主与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分担责任,受益者的所得要大于所费。
第四,属于社会化行为。即由官方机构或社会团体来承担社会保障的实施人物,而非供给者与受益方的直接对应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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