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江西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发布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一批)》。上饶文旅指出,今年以来,该市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持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执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现将该市第一批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江西远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案
2024年9月,江西远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零团费承接“南昌二日游”旅游团队。行程中,该旅行社安排游客进入行程单之外的购物店购物,并收取购物店给予的回扣。
江西远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12月,上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15日、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占某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婺源县婺花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质量保证金案
2024年12月,上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婺源县婺花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质量保证金,且无办公地址,长期未经营,执法人员依法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旅行社在规定期限内依法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再次核查,该旅行社仍未足额缴纳或补足质量保证金。
婺源县婺花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第十三条规定,2025年4月,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上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法对婺源县婺花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江西中游文旅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2025年3月,上饶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到游客投诉,江西中游文旅有限公司发布的旅游线路“遇见江西5天4晚”线上宣传行程内容与线下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不一致。经核实,江西中游文旅有限公司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江西中游文旅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上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47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计调人员周某某做出罚款56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婺源县荧火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违法行为案
2025年3月,婺源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进行旅游市场巡查检查发现,李某未取得导游证违规带团。婺源县荧火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核实导游信息,委派李某为公司组织的“昌南里+樱花洲+月亮湾踏春2日游”旅游团队提供导游服务。
婺源县荧火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2025年4月,婺源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程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饶文旅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