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擅闯禁区“探险”“野游”丨这能刑吗?
创始人
2024-10-20 00:30:56

前不久,在云南哀牢山、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景区,部分游客进入未开放区域户外“探险”“野游”,引发广泛关注。

类似情况并不少见。今年4月,一男子在肇庆七星岩景区游玩时进入未开发山林区域导致被困;在东莞大岭山森林公园景区,不少游客争相打卡未开发的“网红瀑布”,景区不得不多次发布“封闭提醒”进行劝告。

这能刑吗?

这可以刑!

擅闯保护区的行为既破坏了管理秩序,又带了很大的安全风险,因而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可能面临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021年,16名“驴友”故意躲避监控设备,翻过防护装置,非法进入河北小五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徒步“探险”过程中遭遇暴雨和山洪,报警求救后才脱险,最终这16人都收到了当地林业部门开出的每人5000元的罚单。

实践中,这种擅闯保护区的行为如果造成了更严重的后果,比如导致了环境资源被破坏和人员伤亡,可就很“刑”了。

在江西上饶检察机关公布的案例中,3名“驴友”采用电钻钻孔、打岩钉、布绳索的方式先后攀爬至巨蟒峰顶部,对巨蟒峰造成了永久性的损害。最终,3人均被判犯故意损坏名胜古迹罪,其中两人获刑。此外,三人还被判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费600万元,支付专家费15万元。

说到底,探险不是冒险,更不是以身犯险。《2023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2023年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25起,涉及人员1350人,受伤320人,死亡156人,失踪26人。

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但不能为了追求刺激擅闯“禁区”。总之,别让“禁区”变“景区”,更莫让“野趣”成“悲剧”!

统筹:祁雷 张梓望 杜玮淦

文案:南方+见习记者 李乾 记者 孟健

【作者】 李乾;孟健

南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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