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开始,赣闽两省着手启动武夷山国家公园协同立法工作,并于今年5月分别表决通过《江西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是全国首部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省际协同立法。
“山上风吹笙鹤声,山前人望翠云屏。蓬莱枉觅瑶池路,不道人间有幔亭。”八百多年前,辛弃疾于赴任途中访朱熹,路过“碧水丹山,奇秀甲东南”的武夷山,对奇峰、秀水、幽谷、险壑留下了深刻印象,遂作棹歌十首……这片人间绿洲,有上千平方公里的山川河流,有丹霞奇景交织的神秘之境,有北纬27度上最高的世界森林覆盖率,是我国重要的佛道名山,是朱子理学的发源传承地,是我国四项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之一,也是我国第一批五大国家公园之一。
为守护这片碧水丹山,传承延续千年的古诗词文化、书院文化,今年5月30日,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江西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必将对其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保护优先
守护无与伦比的生态人文资源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武夷山国家公园视察时强调,武夷山有着无与伦比的生态人文资源,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最重要的还是保护好。条例从保护优先出发,以武夷山自然生态系统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为核心,为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和传承优秀人文资源构建了严密的法制保护体系。
在规划建设上,条例规定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家公园设立标准编制总体规划,并与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相衔接。在此基础上,条例要求根据总体规划和保护管理要求,编制生态保护修复、调查监测和社区发展等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此外,条例还规定要对村庄(居民点)、生产加工等场所组织详细规划设计,建筑外观、建筑风格等保持与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相协调的村庄风貌和民居特色。
在保护管理上,条例按照国家规定将武夷山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整体保护、分区管控和差别化管理。对核心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的保护,除了公共管理部门依法履职、原住居民开展必要的生产生活活动等特定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进入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在承担保护功能的基础上,兼顾科研、教育、生态旅游以及园区居民生产生活等公众服务功能。条例还明确列举了十五项禁止性行为,例如开山、采石、采砂、开垦、烧荒等行为。条例还规定要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针对特定保护对象要制定保护管理目标,开展专项保护。
坚持生态为民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永续发展
全民公益性是国家公园的三大理念之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永续发展是国家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的一项重要要求和目标。条例规定武夷山国家公园的保护、建设和管理应当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社会参与、生态为民、绿色发展作为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当前,武夷山国家公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空间布局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健全、全民公益性体现不足等问题,条例着力从保护原住居民权益、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加强社会公众参与等方面加强规范,力求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与民生改善相统一。
在保护原住居民权益上,条例规定当地政府应当加强武夷山国家公园内及周边社区的治理,帮助社区居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武夷山国家公园功能定位划定原住居民、周边居民和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域,合理安排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开展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茶园、竹林、人工商品林、生态旅游等生产经营活动。
在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上,条例规定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资源监测状况,可持续性地利用武夷山国家公园的生态资源,发展绿色产业;规定当地政府应当依托生态优势,制定与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目标相协调的产业发展政策,推动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产品认证,指导和扶持武夷山国家公园及周边居民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竹产业、林下经济、森林食品和特色农产品等绿色生态产业。
在加强社会公众参与上,条例规定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一般控制区建立科普宣教、生态体验、展览展示平台,建立多元化的展示、解说和标识系统,宣传和展示武夷山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促进公众了解国家公园;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认捐设施、认养树木或者救助野生动物等方式参与武夷山国家公园的保护与建设,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武夷山国家公园的保护、科普教育等活动。
坚持共建共管
构建协同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
武夷山国家公园地跨赣闽两省,只有将其作为有机整体进行一体化保护,才能确保其得到系统、有效保护。针对跨区域协调、统一执法等方面存在的挑战,条例着力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力求构建完善的两省协同体制机制。在立法过程中,两省多次进行联合改稿,就制度设计、禁止性行为规定、赣闽协同专章、法律责任条款达成一致。
条例规定了多层级、多领域、全方位的两省协作机制。在强化两省政府的工作协同上,条例规定要建立省级政府间的省际协调机制,共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健全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联合保护机制;要求加强省级林业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共同做好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加强两省管理机构的协作上,条例规定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间要加强生物资源与环境要素调查、监测与研究工作,开展共同研究;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建设生态廊道,建设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及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繁育基地;按照有关规定将武夷山国家公园现有基础设施作为有机整体进行改造提升。在加强两省市县级政府、管理机构间联动协作上,条例规定要共同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建立森林防灭火联防机制;加强执法合作,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应急救援合作,协同救援遇险人员;加强茶文化和种茶制茶技术交流,扩大茶业品牌影响,共同推进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发展。在加强两省司法协作上,条例规定两省司法机关要协同建立健全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并鼓励两省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机构间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协作机制。在加强两省人大监督协同上,条例规定两省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通过协同组织代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廖文、何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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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邵新羚
核校:钟鸣、侯洁如
审签: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