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25)川 1504破申8号
四川越海天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你进行破产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你对申请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此举标志着这家旅游开发企业的债务危机已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越海天宫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旅游项目开发与运营,其名下“天宫山”项目曾备受关注。此次被申请破产,不仅关乎企业自身的存续,也对其债权人、合作方及当地旅游产业产生一定影响。
目前,事件后续发展将取决于越海天宫山公司在法定时限内的回应以及法院的进一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