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国务院直接管理,属于行政机关,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保险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研究拟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旅游统计工作。 (六)研究拟定旅游涉外政策,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代表国家签订国际旅游协定,制定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办法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地方旅游行政机关开展旅游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一级巡视员侯振刚提醒,有国庆出游意愿的公众,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的变化情况,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
文化体育旅游局是行政管理单位。
该单位的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的行业管理;协调指导文化产业发展;
3.承担重大文化活动以及从事文化经营项目和演艺活动的机构的监管责任;
4.承担文物管理、文物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
5.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监督体育竞赛工作;
6.承担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责任;
7.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8.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文旅局是政府部门下属的工作机构,属于行政单位。
文旅局工作人员中有公务员编制和事业单位编制。
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人员一般是公务员。局属事业单位如文化观,图书馆等为事业单位编制,其人员一般为事业编制人员。
文化旅游局是政府行政管理机关。
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解决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旅游业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各项旅游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假日旅游、旅游安全、旅游紧急救援及旅游保险等工作,保证旅游活动的正常运行。
(三)研究拟定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旅游统计工作。
(六)研究拟定旅游涉外政策,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代表国家签订国际旅游协定,制定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办法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地方旅游行政机关开展旅游工作。
(九)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对直属单位实施领导和管理。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