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吃、住、游、购、娱六大要素为依托,以体育旅游主体、体育旅游客体、体育旅游中体和体育旅游研究之间的相互关系为基础的,在体育旅游活动过程中业已形成的观念形态及其外在表现的总和,它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
体育旅游文化是指体育旅游者以体育活动为核心,在全部体育旅游活动中与介入其中各种要素而形成的文化现象和文化关系的总和。
1、旅游的主体是旅游者,客体是旅游的对象,包括旅游设施和旅游资源;
2、旅游者的定义:离开惯常居住地,除为获得有报酬的职业以外,基于任何原因到一个不是自己通常居住的国家访问的人;
3、旅游设施:人们为吸引和接待旅游者并获取经济收入而投入人、财、物主动开拓和建设的各类设施;
4、旅游资源:只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一切自然的、历史的和现实的客观存在。
人是旅游主体,旅游主体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旅游者。是旅游客体的浏览主体。旅游客客体是指存在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活中的,对广大旅游者产生引诱力的事物和现象。作为旅游客体的旅游资源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没有旅游资源就构成不了现代旅游活动。
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旅游主体是文化的负载者和传播者。旅游主体负载着原有文化内涵。
具备三个要素:实践主体、实践客体和实践手段。
①实践的主体
实践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的人。
主体的特性:客观物质性、社会历史性、和主观能动性。
主体的形式:个人、集团、社会
②实践的客体
实践客体是指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
客体的特性:客观存在性、实践对象性和社会历史性。
客体的形式: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③实践的手段
实践的手段是指主体改造客体的各种物质工具及其操作程序。工具是实践手段中的“硬件”;程序是实践手段中的“软件”。
旅游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旅游法律关系。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包括: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与旅游事业密切相关的政府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和旅游者等;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以及货币等;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