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环境也发生了巨变。生活环境可以采用门前三包,聘请环卫工。垃圾分类收集。自然环境有规划的开发,禁止滥发,使用有机肥和有机农药
生态农业特征:
综合性
生态农业强调发挥农业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以大农业为出发点,按“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全面规划,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使农、林、牧、副、渔各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综合发展,并使各业之间互相支持,相得益彰,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多样性
生态农业针对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资源基础、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情况,充分吸收我国传统农业精华,结合现代科学技术,以多种生态模式、生态工程和丰富多彩的技术类型装备农业生产,使各区域都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各产业都根据社会需要与当地实际协调发展。
高效性
生态农业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多层次综合利用和系列化深加工,实现经济增值,实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降低农业成本,提高效益,为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创造农业内部就业机会,保护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
持续性
发展生态农业能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维护生态平衡,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常规发展为持续发展,把环境建设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的同时,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一、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
二、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专班,与干部职务升迁挂钩。
三、把散乱污企业治理纳入绩效管理。
四、建立领导干污染治理终身责任制。
当前,着力农村环境整治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必须要做好的一项工作。
首先,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的成效,农村、农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为提高农民的身心健康做出了贡献。
其次,是提高农村、农民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整治农村生活卫生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关乎整个民族的健康水平。
再次,整治农村生活环境,重点是进一步做好“厕所革命”,提高农民饮用水的卫生质量,整理、清理农民庭院环境卫生,硬化乡村道路,科学、合理的处理秸秆等。
总之,下力气整治农村环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须认真抓紧、抓好。
建设美丽家园是人类的共同责任。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国家公园体系,到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先后与100多个国家开展环保交流与合作,中国始终是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为世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重大和系统的国家战略,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各个领域,而环境保护以其基础保障和优化调控等重要作用,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宏大战略中不可替代的主阵地。建设生态文明,需要系统的政策设计、制度安排和深入实践,这一系列措施和手段,都必须以保护环境作为前提,统筹考虑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因此,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
将环境保护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理念思想内涵和根本目的的内在要求。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确定的一项战略决策。
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新形态,其基本内涵就是尊重和保护环境。生态文明以建立与环境相协调、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主要内容,引导经济社会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就是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促进实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这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宗旨和最终目标,也与环保工作追求的目标高度融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宗旨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谋福祉。而保护环境正是为了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建设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在出发点和落脚点上具有高度的同一性。
生态文明是一种建构中的新的文明形态,核心是更加重视环境保护、更加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其理论体系的建立,内在地将环境保护作为基础、关键和重要保障。而环境保护是中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强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这就决定了环境保护必然是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
将环境保护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是我国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和现实国情的必然选择。
建设生态文明,源于对工业文明的科学扬弃。传统工业文明以人类征服改造自然为主要特征,其日益凸显的弊端,促使人类对自身与自然关系进行深刻反思,积极探寻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建设生态文明,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而是对传统工业文明的修正和超越。
我国工业化的任务尚未完成,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几十年发展的过程中集中出现。而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并且有所加剧,环境压力继续加大,保护环境已成为影响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左右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问题。可以说,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进程,将直接决定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进程。
因此,环境保护取得的任何进展任何突破和成效,都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贡献。环境是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基础支撑,没有了良好的生态环境,生产就失去了基本要素,生活就失去了根本保障,经济增长取得的成果,将被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损失消耗殆尽,更遑论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建设生态文明,首先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就是环境问题;首先要加强的基础性工作,就是环境保护工作。
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离不开世界发展的大背景,不能脱离国际经济发展的大趋势。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稀缺性成为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环境保护已成为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可以预见,谁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设计、技术创新方面占据优势,
谁就会在新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动。将环境保护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有利于促进我国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为人类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将环境保护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进一步打开了环境保护工作的视野,提升了环境保护工作精神境界。
生态文明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组成部分,是中央决策、国家意愿和民族大计。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经济增长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严峻现实而提出的,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使命意识、创新精神和探索勇气,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和环保工作规律的认识,为主动有效地解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人与自然的突出矛盾指明了方向,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目标指向和根本保证。
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政治意义及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环保工作事关环境质量改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的牢固和进程的快慢。只有坚定不移地将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
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坚持将环境保护作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有力手段。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通过强化环境监管遏制高耗能、重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将环境容量作为区域布局的重要依据,将环境管理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将环境标准作为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将环境成本作为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因素,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要充分利用环境保护的影响和带动作用,推动形成建设生态文明的价值观念和社会氛围。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包括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更涵盖了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和精神境界的升华。要通过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使人们正确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活与消费方式。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思想,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刚健有为,科学利用自然规律为人类创造财富。
生态文明贵在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没有先例可循,需要我们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制度层面,要加强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经济层面,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在文化层面,要注重生态道德教育,树立生态文化意识,推动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
生态文明重在建设。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体制机制,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现代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并具体落实到单位、家庭和个人。
生态文明成在持久。要持续不断地加强环境保护。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将环境保护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依据并落到实处;坚持以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坚持推行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校正发展方向、规范执政行为,使发展的成果经得起人民的评判和历史的检验。
环境保护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环保系统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主阵地意识,承担起历史重任,立足主干线、主战场、大舞台,在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进程中有更大作为,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好乡村!
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建设和谐乡村!
全市动员,全民参与,齐心协力建设洁净、文明、优美、和谐的美好乡村!
认识一致、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切实把全市美好乡村建设抓实、抓出成效!
村庄有规划、环境美如画、产业特色化、生活传佳话!
评议完善乡规民约,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努力构建美好和谐乡村!
发展特色经济,突出特色产业,用产业提升农业、城镇化带动农村、工业化富裕农民!
因地制宜,依托当地资源,发展特色经济,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走科学发展之路,促循环经济发展,建乡村生态文明!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1] [2]
内容解读
2017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3] 。会议审核通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要注意因地制宜,保护、保留乡村风貌。[4]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 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