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北京文化,光线传媒,华策影视,中国国旅
1、旅行社属于服务行业。交纳的税有有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等。
2、相关规定 :
(1)扣除费用:《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需要注意的是,允许扣除的费用仅限于旅行社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部分的费用。旅行社自身发生的费用不能扣除,并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车接送旅客、为旅客买保险、发给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扣除。
(2)扣除凭证:《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为合法有效凭证。
因此,旅行社需要注意,只有取得上述合法凭证才能扣除。
使用范围:由各个部门自行组织安排以团队建设为目的的活动,如聚餐、沙龙、茶话会、读书会、联谊会、座谈会、棋牌娱乐、文体活动、劳动竞赛、景区参观和学习或者福利旅游等相关费用支出,或其它有利于团队建设的活动。
团建指的是团队建设,是公司为了增强员工们的团体意识和协作精神举行的活动。
国旅联合、新都酒店、东方宾馆、锦江股份、大连圣亚等。
旅游发展基金根据国家旅游业发展规划,主要用于旅游宣传促销、行业规划发展研究、旅游开发项目补助等支出,少量用于弥补旅游事业经费的不足。用于旅游项目开发方面的支出,由省级旅游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国家旅游局、财政部,国家旅游局汇总提出分配方案后,报财政部审批。
1、基金投资时多方向的一般只是公布出来基金的十大持有股票,所以专门投资旅游的基金还没有。
2、基金(Fund)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旅游发展基金是一个资助旅游资源开发的项目。
旅游局、科技局、文化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等等。提起旅游好像一直是旅游局主管与负责,但事实上,长期以来,旅游很多时候并不都是旅游局在管。比如,在国家层面上,住建部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与建设等管理工作,财政部负责旅游发展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发改委负责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管理工作。
就具体的旅游产品而言,森林公园归国家林业局管,地质公园归国土资源部管,海洋公园归国家海洋局管,自然遗产归住建部管,文化遗产则归国家文物局管。在地方上,各类景点、公园也不都属旅游部门管,有些分属宗教局、园林局、规划局等单位管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分期付款产生的利息
——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土地所支付利息是否缴纳契税,关键还在于是否纳入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格所涵盖范围。纳税人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一般会约定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付清;分次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价款的,同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或其他约定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纳税人若选择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所应支付给土地出让人的利息已在合同中所明确,笔者认为此种情形下分期付款所支付利息属于取得土地使用权约定的支付价款的一部分,应计入成交价格,纳入契税计税依据,照章征收契税。
逾期付款产生的利息
纳税人与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一般包括“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向出让金缴纳违约金”。
纳税人因迟延支付土地出让金而向出让人缴纳的滞纳金(或违约金),视延迟支付等情况是否出现而产生,具有不确定性,与土地出让金的价格没有必然关系,笔者认为不应属于土地出让的成交价格,不应计入契税计税依据契税,会计处理也不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而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为宜。
规划调整补缴出让金产生的利息
因经济适用住房承建比率下降或其他规划调整等原因,纳税人商业用途土地面积增加,容积率提高,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不变,土地管理部门要求纳税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差额及相应利息。
此种情形下,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发生调整、改变,双方一般会签订补充合同加以明确。笔者认为,补充合同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因规划调整等原因补缴出让金及因此所产生的利息,并非违约性质,仍应计入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格,纳入契税计税依据,照章缴纳契税。
一般预算财政收入 是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由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并纳入 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也就是会计制度改革以前所称的“预算收入”。萊垍頭條
基金预算收入 是按规定收取,转入或通过当年财政安排,由财政管理并具 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 一般预算财政支出 是各级财政部门对集中的一般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 使用而安排的支出。萊垍頭條
基金预算收入萊垍頭條
是指按规定收取、转入或通过当年财政安排,由财政管理并具有指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原属预算外的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萊垍頭條
基金预算收入分为以下几类:萊垍頭條
1.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包括三峡工程基金、电力建设基金、车辆购置费、养路费、铁路建设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附加费、港口建设费等项收入;萊垍頭條
2.商贸部门基金收入,如中央久贸发展基金收入;萊垍頭條
3.文教部门基金收入,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收入、农村教育费附加收入、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等;萊垍頭條
4.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企业女毁生育保险基金等项收入;萊垍頭條
5.农业部门基金收入,包括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补偿费收入、育林基金专项收入等;萊垍頭條
6.其它部门基金支出,包括旅游发展基金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排污费收入、城市水资源费收入等;垍頭條萊
7.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包括农牧业税附加收入、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渔业建设附加收入、其它附加收入等。萊垍頭條
1、直接将基金赎回就可以。赎回就是卖掉基金,除了新发行在封闭期的基金,已经买好的基金,随时都可以赎回,钱在赎回成功后1-5日到帐。
2、基金赎回时是需要收取费用的,一般来说是赎回费,但是如果你申购时是选择后端付费的话,那么还要支付后端申购费,这个费用是直接在你的基金价值里扣去的。股票型基金根据持有时间长短,赎回费逐步降低直至零。如持有超过一年不到两年,赎回费由原0.5%降低到0.25%,持有超过2年,赎回费为零。
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依据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二)基层党组织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党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三)党建活动所需财政资金,在党委组织部的党建专项经费中列支,学校在年度部门预算中保障。
二、计划管理
(一)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实际,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
(二)基层党组织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基层党的委员会或支部(总支)委员会讨论。
(三)党委组织部汇总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活动计划并进行初核,经财务处审核并报校党委批准后,按要求于每年12月底报应急管理部直属机关党委备案。
(四)基层党组织根据年度党建活动计划使用经费,不同项目之间可调剂使用,但支出标准有明确限额的项目不得突破上限。
(五)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应当报党委组织部和财务处审批同意后开展。
三、开支范围和标准
(一)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二)党建活动经费按支出项目,分别执行规定标准(具体项目及标准见附表),并根据上级标准适时调整。
(三)使用党建活动经费开展教育培训,开支范围和标准应符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的规定,实行培训费用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的原则,不超过550元/人天。
四、活动组织
(一)开展党建活动,要突出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应当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主题,注重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
(三)开展党建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必须自行组织,不得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单位。
(四)开展党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每个基层党组织到常驻地(京、冀)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两年不超过一次;要严格控制租用场地举办活动,确需租用的,要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场地。赴校外开展党建活动的,需提前填写《主题党日、主题实践活动申请表》(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五)开展党建活动,要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出行。集体出行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当视人数多少租用大巴车或中巴车,一般不得租用轿车(5座及以下)。人数少的基层党组织,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可据实安排,也可考虑与其他党组织联合开展党建活动。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六)开展党建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
2.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
3.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4.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
6.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
8.严禁转嫁党建活动费用。
五、报销结算
报销党建活动经费,需在年度预算方案内,根据项目内容列清使用明细和相关票据(赴校外开展党建活动的,还应附已获批的《主题党日、主题实践活动申请表》、参与活动的人员名单等),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关后签字、党委组织部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报销。党建活动的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
六、监督检查
(一)各基层党组织应当将党建活动经费开支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并于每年12月底将本年度党建活动开展情况(年度党建活动计划执行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党委组织部会同财务处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党建活动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
2.临时增加党建活动是否报党委组织部、财务处批准;
3.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4.党建活动经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5.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
6.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三)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学校将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通报以至纪律处分。 七、附则
(一)使用党费以及先进基层党组织获得的奖金开展党建活动,开支标准及相关要求应符合本办法和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校党字2017〔38〕号)的规定。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财务处会同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