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公厕管理,保证城市公厕清洁完好,方便社会公众使用,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厕(以下简称公厕),是指在公共场所独立设置或者附设于其他建筑物设置,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主要包括:
(一)环卫公厕,是指由城市管理部门投资建设和维护,或者由相关单位按照城市规划配套建设后移交城市管理部门维护的厕所;
(二)公共场所配套公厕,是指在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火车站、机场、文体旅游设施、医院、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业设施、金融电信营业网点、加油站、旅游景点、机关单位对外开放区域等公共场所,由产权单位按照城市规划自行配套建设和维护的厕所;
(三)社会对外开放公厕,是指城市管理部门与有关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对外开放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四条 公厕的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建改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社会公众的原则。
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公厕管理的责任主体,其所属的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生态环境、水务、林业和园林、财政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公厕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环卫公厕建设、管理资金投入,足额拨付维护保洁费用。
第七条 任何人使用公厕,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厕的设备、设施。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公厕专项规划是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的组成部分。市、县(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流动人口数量、公共场所分布状态等影响公厕需求的因素,编制公厕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下列区域和场所应当设置公厕:
(一)旅游景区、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等;
(二)大型商场、展览馆、影剧院、体育馆(场)、医院、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加油站、金融电信营业网点、机关单位等;
(三)公园、大中型市场和停车场;
(四)其他按照规定应当设置公厕的场所。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照规定需要配建公厕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规划设计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将公厕列入开发建设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公厕建设应当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按照规划要求应当建设公厕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城市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照规定配建的公厕,建设工程竣工后,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
建设单位经批准使用涉及城市道路两侧公厕规划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厕专项规划和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修建公厕,并向社会开放使用。
第十三条 环卫公厕,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
公共场所配套的公厕,由其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场所未配套建设公厕的,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单位负责设置。
第十四条 举办大型商业、文化、体育、教育、公益等活动时,活动场所内及附近没有公厕或者现有公厕不能满足用厕需求的,举办单位应当设置环保移动公厕,按照标准做好保洁服务,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撤除。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早晚市场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设置环保移动公厕。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造公厕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城市二类公厕设计标准。
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的公厕,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类公厕标准。
第十六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设置公厕的场所未设置公厕,或者原有的公厕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新建、扩建或者改造。
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责任分工,负责改造或者重建。
第十七条 公厕的建设单位或者维护管理单位应当设立明显的、符合《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的公厕标志,确保安全牢固、完好整洁,并明示监督电话、服务标准和保洁维护单位名称。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厕导向牌,提供电子地图等指引服务系统,方便社会公众使用。
第十八条 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当保障城市公厕的水、电供应。
第十九条 公厕的外观应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具备条件的公厕应当进行美化、亮化。
第二十条 公厕的建设应当采用卫生、实用、节能、防异味的技术和设备。
公厕的配套设施应当方便老年人、儿童和妇女使用,并按照规定设置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第二十一条 禁止占用、损坏公共厕所及其附属设施。不得移动、停用、改变用途或者擅自拆除公共厕所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十二条 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环卫公厕的,在拆除前应当与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签订公厕还建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进行还建。
一、3A级厕所
男女厕位比例2:3,即:(男的小便槽+男厕位):女厕位的比例不能大于2:3,考虑女厕拥堵,所以女厕位比例一定要高于男的,这项一票否决;
建筑面积大于80平米;
管理间大于6平米;
工具间大于1.5平米;
第三卫生间大于6.5平米;功能有残卫、母婴室等,国家标准有详细清单
儿童厕位、小便等。
每个厕位有抗菌扶手至少1个;挂衣钩2个;厕纸盒2个;搁物板一个(小便槽上方也要)
洗手盆5-8位要配备大于2个,男女方可以分设,儿童洗手台。
二、2A级厕所
男女厕位比例2:3,即:(男的小便槽+男厕位):女厕位的比例不能大于2:3,考虑女厕拥堵,所以女厕位比例一定要高于男的,这项一票否决;
2、建筑面积大于60平米;
3、管理间大于5平米;
4、工具间大于1.2平米;
5、第三卫生间大于6.5平米;功能有残卫、母婴室等,国家标准有详细清单
6、儿童厕位、小便、儿童洗手等
7、每个厕位有抗菌扶手至少1个;挂衣钩2个;厕纸盒2个;搁物板一个(小便槽上方也要)
8、洗手盆5-8位要配备大于2个,男女方可以分设,儿童洗手台
三、1A级旅游公厕
1、男女厕位比例2:3,即:(男的小便槽+男厕位):女厕位的比例不能大于2:3,考虑女厕拥堵,所以女厕位比例一定要高于男的,这项一票否决;
2、建筑面积小于60平米;
3、管理间大于4平米;
4、工具间大于1平米;
5、第三卫生间大于6.5平米;功能有残卫、母婴室等,国家标准有详细清单
6、儿童厕位、小便、儿童洗手等
7、每个厕位有抗菌扶手至少1个;挂衣钩2个;厕纸盒2个;搁物板一个(小便槽上方也要)
8、洗手盆5-8位要配备大于2个,男女方可以分设,儿童洗手台
农村厕所改造方案从大体上来说,是遵循“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每个地方补贴方案稍有差别,比如有些农村地区,是按照统一标准,给予厕所改造的农户家庭发放2000元/户的补助,多余的部分则是农户自补。而有些地方是按照一户多少人口来进行补贴,户口人数5人及以下的补助2600元/户,人口人数5人以上的则是补助2800元/户。其实针对农村厕所改造,各地区各县都会有针对性地制定《农村厕所改造实施方案》,改造措施、改造补贴、金额发放时期等在方案里都会有详细的安排,建议有疑惑的朋友可到当地部门进行咨询。
一、景区内的每个厕所都应有专人负责随时清扫。
二、人集中的场所应设残疾人厕位,设备配衰适用。
三、公厕地沟要畅通地面应保持千净、无污渍、积水、纸屑。
四、公厕门窗、每夭应在开放前清扫一次,做到无蛛网、积尘。
五、便具应定期洗刷,做到千净无垢,及时冲洗无堵塞厕内纸篓每日至少一清
六、公厕内每日都应喷消毒水、除臭剂或空气清洁剂,做到无蚊蝇、无异味。
七、经常栓查公厕内的门窗、水箱、洗手盆、冲洗阀等有关用具设备如有故障应即时修复。
旅游厕所的最高等级五星级,即五颗五角星表示五星级。厕所的设计和建设有相关部门的要求。
星级标志为:五角星形状,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用两颗五角星表示二星级,用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用四颗五角星表示四星级,用五颗五角星表示五星级。由此,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为5个星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厕所等级越高。
为使公厕的保洁管理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实施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长效管理目标 通过对各类公共厕所进行长效管理,使公厕卫生状况持久改观,达到卫生厕所标准,营造良好的卫生、投资和旅游环境。
二、长效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范围内由城管系统直接管辖的环卫厕所和各街道办事处(镇)及各类开放性经营服务场所的社会厕所。
(二)内容:在强化公共厕所日常卫生管理的基础上,长期整治各类公厕存在的“脏、臭”问题。
三、长效管理内容 1.将公厕管理纳入城管局等单位的目标管理范围进行考核,实施长效管理。 2.坚持相关单位定期联合督查制度,严格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城市公共厕所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以通报的形式在全区通报。对长期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公厕,城管部门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处罚规定》予以严处。
(一)城管部门负责环卫厕所的长效管理工作,对范围内达不到管理要求的各类公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文化部门负责各类文化娱乐经营单位附设卫生间的督导检查等长效管理工作。
(三)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学校所属厕所的督导检查等长效管理工作。
(四)卫生部门负责各类医疗机构所属厕所的督导检查等长效管理工作。
(五)林业绿化部门负责公园内公共厕所的督导检查等长效管理工作。
(六)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内公共厕所的督导检查等长效管理工作。
(七)环保局负责对“脏、臭”问题严重的公厕内空气质量进行采样监测,为依法处罚提供依据。
(八)工商分局负责对所管辖单位内的公厕督导检查等长效管理工作。
九)其他社会厕所如车站、宾馆、饭店、加油站等的公厕由产权和管理单位负责督导检查等长效管理工作。
(十)各街道办事处(镇)负责本辖区内的各类公厕的监督。
各行各业负责自己管辖的单位厕所的维护管理和清扫保洁。
公共厕所是保护旅游风景区资源环境,重要的“阵地”,是让游客安心欣赏,观光的重要保障“生命线”。
旅游景区的厕所配置,是考量人文关怀服务,星级评比的重要法码。根据景点占地公顷,日均游客量的进出,建造适当公厕,极大方便游客。各景点路口的厕所指示牌,是广告游客的“救心丸”,祛除内急恐惧的舒缓器。
在旅游风景点的游览图上,游客能看到醒目的厕所标示图,深感内有厕所,浏览不愁,尽情放心的游览。记得在合肥三河古镇。游客中心内公共厕所,仅小便池就不少于约一百个位置,如此大设施公厕,第一时间就让游客放下顾虑担心。
实事求是的说,现在有的旅游景区的翻建出新的公厕,很人性化,很温馨,很博爱。无障碍的服务设施,满足了残疾游客的需求。厕所在原来的基础上,温馨的增设第三公共间,方便了母婴哺乳。全方位的留住了游客在景区的逗留时间。公厕内新增音响设备,绿植巧妙的点缀,熏香二十四小时驱味,烘干机,衣帽挂钩,应有尽有。竭力的与景区星级效应平衡。
一、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102平方米,男女面积比例4:6。净高度3.7米。
二、蹲位标准
男女分设
1、男4蹲位,4站位;女4蹲位;
2、老年(残疾)人位:男1坐位,女各1坐位;
3、母婴位:女1座位。
三、设施功能
基本设施:1、照明设施;2、室内自吸水井;3电磁感应冲水。4、下水、化粪池;5、电热取暖(地热);6、高档洁具;
7、采光门窗;8、内外高档装修;9、休闲庭院200平米。
功能分布:1、男、女厕位(含洗手间);2、母婴厕位(女性);3、老年人、残疾人厕位(男女均设);4、化妆间(女性);5、管理间;6、储物间;7、设备间;8、休息大厅;9、超市。
服务设施:1、洁手、干手设施;2、背景音乐;3、休息厅影视设施;4、标识系统;5、公用电话;6、物品存放设施;
7、残疾(老年)人及母婴服务设施。8、卫生纸提取、放置设施;9、休息座椅;10、厕位显示、应叫设施;11、专人保洁管理;12、室内外装饰、美化、绿化设施;13、无障碍通道;
四、材料标准
1、窗:塑钢、铝塑中空玻璃;
2、门:铝塑或氟碳们(采光);
3、地面:高档理石(休息厅、超市),高档防滑地砖(厕位);
4、内墙:高档瓷砖到顶;
5、顶棚:集成吊顶;
6、屋面:坡面为沥青瓦,平顶为防水卷材,并做好保温。
7、外墙装修:干挂高级石材、铝塑板及玻璃幕墙;
8、外踏步及周围地面:镶装黑色大理石板并刨槽;
9、洁具:豪华、感应冲水便器;10、灯具:高级室内装修灯具;11、其他服务设施,要高档、美观、实用;12、庭院铺装:混凝土花岗岩铺面。
五、工程造价
总造价65万元。
其中:基本建设:54万元;各类服务设施:4万元;庭院建设:7万。
公共厕所规范设置,布局合理,数量足够;公共厕所的建设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社区、单位公厕不低于三类标准;公厕卫生整洁设施完好,保洁制度落实;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和苍蝇;公厕标志标识规范;粪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化粪池处理;公厕免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