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价豪华游”
“免费送礼品”
“养生之旅包吃住”
……
这些看似诱人的旅游广告背后
可能藏着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诈骗陷阱!
法律红线照妖镜:这些套路全是违法!
一
“馅饼” 变陷阱
低于成本价的团费 = 100% 有猫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一旦老人踏入这样的低价团,就可能陷入消费陷阱,被迫购买高价且可能质量不佳的商品,或是支付高额的额外费用。
二
购物店里的“连环套”
不扫码、不交押金、不留身份证!
在一些旅游行程中,导游可能会将游客带到特定的购物店,店内商家与导游相互配合,使用各种话术诱导老年人购买商品。而当遭遇强制购物时,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拒绝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行社不得因此降低服务标准。
三
合同里的文字游戏
合同必须写明吃住标准、自费项目!
签订旅游合同是保障游客权益的重要环节,但一些不良旅行社可能会在合同中玩文字游戏,故意模糊吃住标准、自费项目等关键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八条,要求旅行社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费用明细等内容,避免落入文字陷阱。
四
专盯老人的 “温情牌”
子女要多问行程、查资质、存导游电话!
不法分子通过嘘寒问暖、赠送小礼品等方式获取老人信任,再实施诈骗。此类行为涉嫌诈骗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将承担刑事责任。子女应主动关心父母出游计划,帮助核实旅行社资质,避免老人因情感因素上当受骗。
检察官支招
认准旅行社资质:选择旅行社时,务必查看其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转账需谨慎:支付旅游费用时,一定要确保款项进入旅行社的对公账户,坚决拒绝向私人微信账号转账或支付现金。
保存证据及时维权:如果发现自己或家人可能遭遇了旅游诈骗,要立即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案。
父母总说 “出门看看” 是他们最大的心愿,他们看世界的愿望纯粹而美好。作为子女,我们既要理解支持父母的出游热情,更要主动科普法律知识,帮助他们识破骗局。别让不法分子利用老人的信任与期待,寒了父母的心!守护夕阳红,反诈在行动,让我们用法律武器为父母的每一次旅行保驾护航。
来源:铜川文化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