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与时俱进完善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等规定,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扎紧“严禁公款旅游”的制度笼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纠治公款旅游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内容,多管齐下狠刹歪风邪气。各地对公款旅游问题严查严处、严防严纠;内控管理、出国(境)审批和登记备案等“笼子”扎得更牢更密;在抓常抓细中,党员干部的公务出差和外出学习更加规范……涤荡歪风、兴利除弊,清风正气不断充盈,“严禁公款旅游”这条红线愈发清晰。
在高压震慑之下,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得到有效遏制。但必须看到,仍有个别党员干部钻空子、搞变通,以巧立名目“借壳游”、更改行程“绕道游”、移花接木“公权游”等,为公款旅游穿上了各式“马甲”。端午节前,多地对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比如,安徽省蚌埠市田家炳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赵某多次以学习考察名义,带队赴珠海、哈尔滨等地游玩,返程后安排工作人员编造虚假行程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可见,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在侥幸心理驱使下,搞变相公款旅游,试图掩人耳目。但无论“马甲”怎么换,公款旅游的实质变不了,就是贪图享乐、以权谋私,必然受到严肃惩处。
以公务之名、行旅游之实,如此“游山玩水”违规违纪、败坏党风,必须坚持露头就打、寸步不让。一方面,要在提高监督核查的精度、深度上下更大功夫。拓宽监督渠道,深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强化线索筛查,精准锁定可疑票据、用车记录等公款旅游问题线索;另一方面,要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从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严起,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摒弃享乐主义、特权思想,当好作风建设的引领者、维护者、践行者。
心有所定、行有所止,方不逾矩。公款旅游之所以时有发生,根本上还是由于个别党员干部侥幸心理作祟、纪法意识淡薄、公私界限不明。对党员干部个人来说,要认清公是公,私是私,牢记在共产党人的字典里,二者从来都是泾渭分明,切莫在公与私的选择面前昏头,在人生道路上跌倒;对各级党政机关来说,要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深入查摆问题,绷紧作风之弦,从源头上筑牢思想堤坝,打消侥幸心理。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花公家的钱“游山玩水”,侵蚀的不仅是财政账本,更是党风政风。对于公款旅游问题,要动真碰硬、久久为功,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纠歪风树新风,真正让公款旅游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