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露营、徒步、溯溪正成为人们休闲新选择,一些生态良好的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逐渐成为“网红打卡点”,省内外已发生多起“驴友”和自由行人员遇险被困导致伤亡的事件。为防范市民及游客到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遇险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提醒以下注意事项: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旅游及户外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内登山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旅游条例》《广州市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
二、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潜藏巨大安全风险和隐患,道路交通、服务设施、接待能力无法满足公众需要,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探险、游玩,一旦遭遇山火、山洪、道路塌方、山体滑坡、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或走失迷路、体力不支、攀爬跌落、失温、野生动植物侵害等意外,极易引发重大人员伤亡。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要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从事旅游、科考、游览、观光、探险、徒步、野炊、露营、行船、游泳、赛艇、戏水等非法经营和娱乐活动。
四、各组团旅行社要加强引导,严禁组织旅游团前往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网红”区域开展旅游活动;相关运动俱乐部、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公众谨慎参与户外极限运动。
五、未开发区域周边居民及民宿、酒店、露营地、景区经营者要守法经营,不得违规从事组团、导游等涉旅经营活动,禁止非法充当向导、带人进入未开发的“网红景点”从事户外活动。
六、广大市民游客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要把冒险当成探险,充分了解相关活动的风险和安全规定,务必关注目的地天气变化,严格遵守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提示、警示等安全管理规定,不进入未开发未开放的区域开展户外活动。
七、广大市民游客要谨慎购买在线旅游产品,主动购买意外险,尽量选择到正规的旅游景区游玩,避免盲目跟风追捧“网红景点”“网红线路”,确保旅行安全;登山、攀岩、露营、自驾等户外极限运动人群要强化安全意识。
八、任何组织或个人不遵守有关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境或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由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个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如果遭受人身财产损害,其风险和责任全部自行承担。
九、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听劝返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进行旅游或探险等活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
十、对擅自进入未开发旅游景区游玩的组织和个人,若造成环境资源破坏或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游增城
编辑:刘晓雯
责编:卢铭华、林汝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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