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带无反相机,走遍了全国很多城市和景点,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事情。
一位网友发视频曝光,称在黄果树瀑布景区拍照,突然被几位大妈阻止,这些大妈不让他在这里拍照,又没说原因。
此事引发热议后,景区工作人员灰回应称,在景区里拍照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拍照经营,只有办了经营许可证的人才可以经营。
贵州文旅回应称,已注意到相关问题,请当事人与他们私信联系,以便跟进调查处理。
黄果树瀑布位于贵州安顺市镇宁县,贵州5A级景区,世界六大瀑布之一,中国四大瀑布之一,始于明代旅行家徐霞客,印于小学课本,享有多种美誉,全国无人不知。
发生这样的事情,实属不该,影响不要,莫要因为人文环境而对一方闻名于世界的自然景观造成不良影响,查清此事非常重要。
听游客的反馈的意思,貌似这些大妈都是景区内专门为游客拍照赚钱的商户,游客可以用手机拍照,唯独不能用单反相机等专业拍照设备拍照。
听景区工作人员的意思,大概是景区内有很多个体工商户,这些个体工商户都取得了经营资格,可以在景区内给游客赚钱。而没有取得资格的游客,不能在景区内拍照经营。
如此看来,能不能拍照看的不是拍照设备,而是“是否属于经营”。
这就难办了,景区是怎么判断游客拍照是否属于经营的呢?总不能根据拍照设备判断吧!用手机的都是非经营的,用单反的都是经营的,这未免有点荒谬。
而且,这几位大妈只是个体工商户,她们有什么资格阻止别人拍照呢?她们更没有能力辨别他人是否属于经营拍照。
说白了,不过是有人用单反相机拍照,抢了她们的饭碗,从而气急败坏,宁肯败坏景区的声誉,也不能坏了自己的生意。这样的人,就不该给他们发放资格证进入景区经营。
该网友称,他是跟团的游的摄影师,拍照并非盈利性质的。
在我看来,这个解释有点多余了,就算是盈利性质的,也是团队内部的正常交易往来,跟景区无关,除非景区有规定,不能拍照。
疑似还真有这样的规定,有网友扒出了黄果树瀑布景区的一篇介绍,里面赫然写着“凡是在景区内照相拍摄视频都需要支付一定的拍摄费用,未交纳拍摄费用者行彼禁止继续拍摄。”
有人给出了这样的解释:旅游团队带进来的摄影师没有营业执照,当然要收费,在当地景区里面摄像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你们没有办理执照就直接进来抢人家生意,肯定会产生矛盾,这是合理诉求,这叫反不正当竞争。
小编脑容量有点,有点想不明白这种事情。
但是作为一名游客而言,如果要我选择旅游地点,绝对不会去“想不明白”的地方。
旅游,无非吃饭、打卡、拍照、走路、睡觉,拍个照还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景色再好,也宁肯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