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酒浇愁愁更愁!当人们心中郁闷时,往往会选择借酒消愁,希望能够借助酒精的麻醉作用,暂时忘却烦恼,让自己感到轻松一些,结果却经常事与愿违。江西女子因为情绪低落,邀请一众闺蜜聚餐饮酒,结果却酒精中毒死亡。原本释放压力的聚会,如今却变成了最后的晚餐,陪同的闺蜜也都成了被告。
借酒浇愁两闺蜜
2023年5月21日傍晚,江西南昌的小秋,心情如秋叶般凄凉,因情伤而黯然神伤。她决定找朋友倾诉,于是自行前往了朋友王琪的家中。王琪与她同是天涯沦落人,两人有着共同的话题和感受。
小秋还邀请了另外两位朋友徐恬和陈朵一同前来,希望通过聚餐来缓解内心的痛苦。四个闺蜜围坐在一起,相互倾诉着心声,分享着彼此的喜怒哀乐,聊得是不亦乐乎。瞬间,大家的情绪高涨起来了。
在聚餐期间,酒精成为了她们情绪释放的媒介。小秋和王琪似乎找到了一个宣泄的出口,她们与白酒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小秋饮下的白酒足有一斤,而王琪也毫不逊色,半斤白酒下肚。
1斤白酒要了命
而徐恬和陈朵虽然也加入了这场聚餐,但她们选择了清醒,没有让酒精成为她们的枷锁。当聚餐落幕,小秋带着一身酒气走到车上休息,徐恬则留下来照顾她。然而,当徐恬在凌晨五点左右回过神来时,她惊恐地发现小秋已经没有了呼吸。
原本热闹的聚餐,如今只剩下冰冷的寂静。徐恬惊恐地拨打了急救电话,然而5月22日凌晨6时20分许,小秋还是被宣布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据医院称,小秋的死亡原因是因酒精中毒而引发心脏和呼吸停止。
3闺蜜成被告
事后,小秋的父母毅然决然地将王琪、徐恬和陈朵三人告上了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他们要求这三人承担其应有的赔偿责任。在他们看来,这是对女儿生命尊严的捍卫,也是对正义的追求。(文中所有人物均为化名)
这场诉讼,如同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块巨石,激起了层层涟漪。王琪、徐恬和陈朵三人的命运也因此而发生了巨变,他们即将面临一次严峻的考验。这场官司的胜负,不仅关乎他们个人的名誉与利益,更关乎他们对友情的诠释与责任的担当。
刚哥说法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对于小秋的死亡,闺蜜们有没有责任?陪酒与未陪责任区别有多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王琪作为同饮者,其应当知道过度饮酒对身体有害,而且还可能会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在小秋端起酒杯不停饮用时,王琪没有对其行为进行劝阻。在小秋饮酒过量后,王琪也没有对其尽到合力救助义务,因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徐恬和陈朵,虽然并未亲自举杯畅饮,但在小秋处于醉酒状态下,作为聚餐者,她们负有救助义务。然而,她们并没有善意的履行这一义务,因此对于小秋的死亡负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定王琪承担6%的责任,即应赔偿人民币5万余元。而未参与喝酒的的徐恬和陈朵,则分别应承担3%的责任,各自赔偿人民币2万余元。
2、小秋自身也有重大过错,理应承担主要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南昌热议#
本案中,小秋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其邀请了3位闺蜜一起聚餐,所以该起聚餐饮酒的发起者和组织者是其本人。在聚餐过程中,小秋与王琪觥筹交错,并不能因此认定是王琪劝其饮酒,而应是其自发行为。
小秋明知过度饮酒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但仍然没有及时停止饮酒,反而是与王琪举杯畅饮,其对于可能发生的后果应当有预知。所以,对于本次饮酒过量造成的损害结果,小秋本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女人到底该不该喝酒?
女人应该喝酒吗?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从健康和社会的角度来看,女性应该适量饮酒,而不是过量饮酒。
首先,适量饮酒可以促进血液循环,缓解疲劳和放松身心。对于一些女性来说,适量饮酒是一种放松和享受的方式,可以帮助她们缓解压力和焦虑。
其次,适量饮酒还可以增加社交活动和人际关系。在社交场合中,女性适量饮酒可以增加交流和互动的机会,促进友谊和感情的建立。
然而,过量饮酒会对身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包括肝脏损伤、心血管疾病、癌症等。因此,女性应该注意控制饮酒量,避免过量饮酒。
此外,女性在饮酒时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避免空腹饮酒,以免对胃黏膜造成刺激; 不要与药物一起饮用,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该避免饮酒,以免对胎儿和婴儿造成影响;患有肝病、胃病等疾病的女性应该避免饮酒,以免加重病情。
结语
女性最好不要饮酒!酒精能够短暂地让人感到轻松和愉悦,但是它并不能真正解决人们内心的烦恼和忧愁。当酒精的作用逐渐消失后,人们会重新面对现实中的问题,而且往往会感到更加无助和沮丧。饮酒应当适量适度,同饮之人亦应尽到善意的提醒和救助义务,否则就可能引发悲剧。对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