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展示美丽伊春的良好形象,增强文明出游意识,提升文明旅游素质,是旅游从业者和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文明城市需要文明旅游,当前正值旅游高峰期,为进一步彰显“林都伊春·森林里的家”的城市品牌魅力,展现大美伊春特有的人文底蕴,伊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全市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德守礼,文明出游
游客应做到旅游美时美刻、文明随时随地。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恪守公德、讲究礼仪、爱护环境、文明游览。游览时自觉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文明游玩;爱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注意言谈举止,摒弃不良习惯;尊重当地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等候服务有序排队,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杜绝食用野味,自觉做到“光盘”行动;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
二、强化意识,安全出游
要密切关注目的地及沿途卫健、文旅、交通、气象等部门发布的安全提示,尤其是汛期出游安全提示,实时了解交通路况和气象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避免前往气候条件不利、道路危险的地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携带违禁物品,自驾游要杜绝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注意防火避灾,防止引发火灾事故。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涉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做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举动。
三、抵制诱惑,理性出游
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免费旅游、购物送旅游等宣传广告,切勿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活动。根据旅游产品的品质和服务质量合理预估团费,避免掉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一旦发现旅行社或导游员擅自改变行程、强迫消费等行为,要注意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四、遵纪守法,规范经营
全市涉旅企业要遵守行业规范,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宣传引导。各旅游行业经营单位请通过张贴海报、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文明旅游理念,营造浓厚氛围。各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景区景点请积极对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进行提醒、引导和规劝,开展秩序维护、游览讲解、特殊群体关爱帮扶等志愿服务,推动形成文明旅游新风尚。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践文明行为、共享文明旅游、共展文明风采、共建文明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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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旅伊春
编辑|王品萱
一审|王立夫
二审|张 宁
三审|孔凡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