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北大荒八年两次公告补税背后的体制转型之路
创始人
2026-07-08 16:25:17

6月22日,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公告称,需补缴2021至2025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14.1亿元。这已经是北大荒八年来第二次因同类问题补税,2018年9月,该公司因同样原因被要求补缴2016、2017年税款及滞纳金约3.06亿元。

而在这八年里,其母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集团”)经历了一场体制变革:行政职能全部剥离,变成了纯粹的国有企业;主管单位从农业农村部调整为财政部;教育、医疗、公安等社会事务移交地方政府。

财税审专家认为,北大荒此次巨额补税,本质上是长期税务合规问题的一次集中出清,暴露出企业在税务管理和政策执行上的漏洞。此次补税完成后,非职工承包费将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在补税公告发布三个月前,3月14日,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显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七星泡农场有限公司“机动地”一年承包权起拍价相较于2025年普遍涨幅为3%,其中最高涨幅约为30%。

值得注意的是,北大荒体系内已有部分农场在耕地发包过程中,对本场户籍职工、本场居民和非本场户籍承包户实行分类管理。这意味着,随着税收政策边界进一步明确,过去长期存在的税务和管理“糊涂账”,有望逐步厘清。

01

北大荒八年两次踩坑

6月22日,北大荒(600598.SH)发布公告称,因公司下属16家农业分公司从非职工家庭农场取得的土地承包费收入,不应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补缴2021年至2025年企业所得税10.24亿元、滞纳金3.86亿元,合计14.10亿元。

上述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公司披露的公开信息显示,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1.66亿元,2026年一季度这一数字约5.81亿元。公告后,北大荒连续两日跌停,总市值蒸发近47亿元。

北大荒的商业模式本质上是一个庞大的“土地发包商”——拥有1158万亩耕地,通过16家农业分公司将土地发包,收取土地承包费。2025年其土地承包费收入达37.5亿元,占总营收的71.71%。

根据国税函〔2009〕779号批复,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将土地发包给“农场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以土地承包费形式取得的收入,可适用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分析,根据779号批复,承包给非职工,收取的承包费实质是对外经营收取租金,不适用免税。

这不是北大荒第一次因此类问题被要求补税。早在2018年,北大荒就曾因同样原因被要求补缴2016年企业所得税1.18亿元、滞纳金2750万元,补缴2017年企业所得税1.43亿元、滞纳金1839.53万元,合计3.06亿元。彼时税务机关还冻结了该公司9亿元存款。

当时,北大荒表示将向哈尔滨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并与黑龙江省税务局及国家税务总局沟通相关事宜。该公司认为,农垦企业非职工承包耕地仍在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内。在后续多年的年报中,公司均提到“已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反馈”,相关表述自2021年起不再在年报中出现。

02

从“农垦总局”到“财政部直管央企”

要理解北大荒的两次补税,首先需要厘清其母公司北大荒集团的特殊身份——它并非一家普通的农业公司,而是一个从“政府机构”转变而来的央企。

北大荒集团的前身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垦区自1947年开发建设以来,长期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农垦总局是黑龙江省政府的派出机构,行政级别为正厅级,行使行政公共管理职能。与此同时,垦区又承担着农业生产经营的任务。

工商注册信息显示,1994年,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注册成立,与农垦总局形成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的格局。

在这种体制下,农垦总局(国有农场法人)直接单层发包给职工,土地承包费被视为农场自身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适用779号文的规则,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8年是北大荒集团体制变革的分水岭。这一年,中央推进农垦改革。4月,黑龙江省废止了《黑龙江省垦区条例》,取消垦区独立行政执法权。12月16日,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正式挂牌。与此同时,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对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主管单位从农业农村部变成了财政部。

2018年的补税事件发生在政企合一的尾声。挂牌后,农垦总局和集团两个牌子仍然同时保留,处于“双轨运行”阶段。当前公开可查信息并未显示公司补缴了这3亿元税金。

2020年7月,“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更名为“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成为财政部直接监管的商业类央企,公司制改制完成。12月,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牌子正式摘除,行政职能彻底退出。

集团将9个原农垦管理局整建制改为分公司,将113个农(牧)场改制为农(牧)场有限公司。3036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一次性移交属地政府。财政部将北大荒集团由部门二级预算单位调整为一级预算单位,直接纳入中央财政统一管理。

03

北大荒旗下一农场承包权起拍价已普涨约3%

改制后北大荒的土地承包业务实行“以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在该经营体制下,规定农场分公司的农地对家庭农场和外来户实行“一包一年,一年一包”办法,这给分公司收取农业收入埋下了企业所得税风险。

在本次补税事发之前,农场承包业务的税务风险预警就已发出。2021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者王树锋等人发表了一篇题为《北大荒股份土地承包收入企业所得税筹划》的论文,文章指出北大荒下属农场存在三类承包主体:农场职工、农场职工子女、公司外部单位或人员。农场职工上交的承包费符合779号文免税条件,但农场职工子女的承包身份在法律上处于“模糊状态”,外部单位或人员的承包则属于土地租赁行为,应依法纳税。

同时学者在调查中发现,农场财务对不同来源的土地承包费“混为一谈核算”,未对免税和应税收入进行分别核算。这意味着即便能够享受免税的部分,也因为核算不规范而被税务机关整体质疑。“本来农业承包经营体制不顺已经给土地承包费收入留下所得税隐患,会计核算实务的错误无疑又使所得税风险雪上加霜。”

就在上述警示信号出现的2021年,在全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背景下,黑龙江开展了为期45天的涉粮问题专项巡视。7月,北大荒集团董事长史中华被通报;巡视期间北大荒集团原党委书记、以及已离任5年多的黑龙江省粮食局原局长胡东胜先后落马。

此后,关于土地承包主体、税务业务的讨论开始多了起来。2023年,北大荒集团旗下创业农场曾公开表示,农场与外部农户签订的承包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合同。2024年税务局曾走进北大荒集团开展培训。

北大荒农垦集团体系内部分农场公开披露的2024年耕地承包方案显示,农场在耕地发包过程中,已对本场户籍职工、居民与非本场户籍承包户等不同主体作出区分,并在承包费标准、竞包规则、合同期限等方面设置不同安排。这意味着,谁该交税、谁该免税的争论不会继续。

财税审专家刘志耕表示,北大荒的巨额补税本质是企业自身合规管理缺位导致的风险集中出清。此次补税之后,非职工承包费都将不再享受免税。社交平台上有网友担忧,这笔税最终还是会通过涨地租的方式传导到承包户。

2026年3月14日,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显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七星泡农场有限公司“机动地”一年承包权起拍价已由2025年的9000-10000元/公顷上涨至9300-12500元/公顷,普遍涨幅为3%。其中一块位于“原来五队西南”,面积152公顷的地块竞拍价从去年的9500元,涨到今年的12500元,涨幅约为30%。

(备注:北大荒土地承包租赁经营实行“两田制”,农(牧)场公司的耕地按功能设置基本田和规模田,允许在此基础上设置机动地。对基本田、规模田和机动地按不同方式发包,实行不同的承包价格。)


撰文 | 意欢

编辑 | 钱琪瑶、北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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