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确定11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11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正式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具体名单如下↓↓↓
来源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上一篇:元旦假期收官 市属公园共接待游客112.8万人次
下一篇:文明旅游丨文明在心亦践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