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国庆中秋假期
大理再度展现“顶流”气质
从苍山脚下到洱海湖畔
处处可见游客漫步、拍照
品味大理风情的身影
图源:大理文旅
据州文旅局测算
10月1日至10月8日
大理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384.81万人次
同比增长24.95%
其中,过夜旅游者78.12万人次
同比增长18.19%
一日游旅游者306.69万人次
同比增长27.13%
旅游总花费48.78亿元
同比增长26.96%
文旅市场呈现“人气旺、消费热”的态势
图源:漫游大理
9月30日至10月7日
全市A级景区累计接待游客156.54万人次
作为大理旅游的名片
大理古城独揽116.93万人次
双廊景区以28.24万人次紧随其后
崇圣寺三塔也迎来4.82万人次参观
假期期间
累计接待住客57.86万人次
平均床位出租率保持在74.98%的高位
与此同时
自驾游成为主流出行方式
进出大理的自驾车总量达98.3万辆次
其中进入48.54万辆次
离开49.76万辆次
面对如潮游客
大理市加强文旅市场监管
累计出动执法巡查人员216人次
检查文旅企业11家/次
旅游团队167个/次
旅游车17辆次
值得一提的是
假期期间共受理旅游投诉76起
已全部办结
且未发生旅游安全事故
节日旅游安全有序
数据来源:大理市文旅局
记者:张辉 钱娜
编辑:向红玉
值周:胡亚玲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章 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排放噪声的场所、设施、设备、工具和物品。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保密。举报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要求答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处理举报事项的部门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