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文旅工作应该服务于谁?EPCO还是OEPC?过往的很多文章中都将其定义为:EPCO是设计、开发、建设、运营全过程无缝衔接的服务。在这一类对EPCO模式约定俗成的产业定义中,运营被放在了设计开发建设之后的最后一环。
文旅规划是一项必须随时根据时代发展趋势和消费者的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进行产品更新调整的动态性规划。
但国内早期的传统旅游规划,是从我国的城市发展规划和园林发展规划总结和提炼而成,并不具备文旅产业维度的考量。
真正对国内旅游前期规划具有一定建设性意义的,是1992年发布的《海南省旅游发展规划大纲》。而文旅时代的规划,则以2019年《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为标志。在这期间,传统旅游规划公司按照“规投建运”的模式已经持续了20余年,”其弊端也已经从大量失败的文旅项目中显现。
归根究底,其实正是因为运营的缺位和后置而引发的。

曾在2021年以OEPC模式推动牙买加国家铁路遗产复兴的艾牧嘉禾运营前置规划事务所(英国),在对比大量国内外EPCO项目应用路径后发现,和当下盛行的EPCO模式大相径庭,实操中海外文旅所实践的文旅EPCO项目实际都是以“OEPC”模式来运作。
因业主方要处理更为严苛的环评要求、冗长的审核流程和投融资关系,出现了更为细致的分工。即要求在项目推进中,必须以“O”(运营)单位作为总统筹,协同业主需求,将项目可持续发展的甲方立场作为操盘判断标准和依据,向全体供应商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并在项目全周期中一直担任业主方最专业、贴心的“项目制片人”角色。
实际上“O(运营)单位”还需要承载很多职责,除了以项目可持续发展和业主方利益最大化作为服务的根基,更要设身处地地为业主评估可能遇到的风险并规避掉这些隐形的问题。
例如,在业主方承受外部压力时,运营单位还需协助其进行与公众、资方等的外部沟通,“无死角”地协助推动项目整体的高质量发展。
当业主提出非专业运营意见时,运营单位会以“甲方语境”与之协调,并以前期认可的运营前置规划作为判断和执行标准,与业主进行甲方角度的沟通,避免项目在执行中背离最初的运营前置规划,造成运营偏轨。
也因此,国内文旅行业广受吐槽的“业主不专业、不配合、没人拍板、外行指导内行”等问题,在海外的文旅项目“OEPC”实践中是相对较少出现的。
在很多的海外实践中,当文旅项目还处于内部立项阶段时,就会第一时间引入专业运营单位。
当专业供应商发现项目推进中,缺少运营单位的指导意见和制定标准时,他们会书面向业主方提出需求,以便业主方及时与运营方进行沟通,做到无缝隙对接,快速落地并运营有效。

文旅项目项目参与方众多、工种与分工多元化、协调流程冗长,必须有能够充分了解与协调好不同参与方多元需求的专业运营方介入,才有可能在项目从立项到规划设计、建设执行到运营周期内,保证与各方专业单位,在同一语境下进行有效、无缝隙、零距离的紧密沟通。
只有如此,运营单位才能保障前期所制定运营前置规划内容,能够在实施过程中被专业供应商精准执行,实现高质量呈现的立项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