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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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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清明假日将至,返乡祭祖和踏青出游人数众多,为使广大游客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的假期,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温馨提醒您:警惕火灾风险,树立文明出游意识。
一、各旅游景区景点、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要加强林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提醒游客不得携带火种,不得抽烟等,确保应急疏散路线和消防通道畅通。
二、广大游客要严格遵守景区景点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前往涉山涉林旅游景区景点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涉山涉林旅游景区景点前主动交出随身携带火种,在涉山涉林旅游景区景点内不吸烟、不使用明火。
三、自驾游客要将车辆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区域,须保证公共通道、消防车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前往涉山涉林旅游景区景点内正规经营性露营基地露营时,严格遵守户外用火、防火规定,避免在旅游景区景点森林和露营基地野外用火。谨慎使用大容量户外移动电源,按照操作规范安全使用电器设备。
四、积极响应文明祭扫方式。前往涉山涉林旅游景区景点散坟祭扫时,不使用明火、不在墓区吸烟、不点燃香炉、不焚烧纸钱、不燃放鞭炮,倡导采取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方式。
五、发现火情主动报告。外出旅游期间,发现涉山涉林旅游景区景点森林起火冒烟情况,及时拨打12119或119报警。
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