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五一期间国赤、大瀑布、石梁景区
道路交通实行限制通行的
通 告
为切实加强五一 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国赤景区 、大瀑布景区、石梁景区 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方便市民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 ,对我县国赤景区、大瀑布景区、石梁景区道路交通实行限制通行,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照交警设置的标志、导向牌及通告有关规定有序行驶,自觉服从交警的现场指挥。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赤景区:2023年4月29日 7时至2023年5月3日 17时。除公交车、旅游大巴车、中巴车可经集散中心西入口(九九回归林),沿国赤线进入花麦地停车场,其他所有进入国赤景区的机动车一律停放在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免费),游客转乘中巴车或步行进入国赤景区。当国赤景区车辆饱和时,在景区外围实施单向分流预案:所有机动车从寒山路与飞霞路交叉口进入,三角坦方向驶出。严禁机动车进入国清寺山门,入住天台宾馆、庐境天台、温泉山庄、花麦地等宾馆的旅客车辆凭通行证通行,景区内村民车辆凭身份证通行。国清寺山门至天台宾馆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
二、大瀑布景区:大瀑布景区游客统一由下入口进入,上入口出。上入口不售票,禁止游客进入。旅游车辆一律在大瀑布景区下入口停放,游客统一由客运中巴车负责接送,天桐路叶家井路口禁止车辆进入(客运大巴车除外)。
三、石梁景区:所有社会车辆在雪乐园停放,游客统一由客运中巴车接送进出景区。
五、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照执行本《通告》规定,凡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不听交警指挥、妨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天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