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证明公证、认证准备材料:
1)在职证明的中文件,里面填到你的护照号码、公司名称、你的开始工作日期、职位、年薪、休假时间、确定保留职位等信息(一般你要申请的国家都有个简单证明模板),公司负责人签字,公司公章。
2)劳动合同。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护照原件。 公证之后会给一个封口的文件夹,然后要带着这个去认证处认证。认证需要带的材料就是这个文件夹口袋和办理费用,其他不需要。费用:公证+翻译+复印: 360元,可以刷卡。认证如果是5个工作日取文件50元,加急是100元,两个工作日完成,可以刷卡。
你好,请问你是属于派遣员工吗,就是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被安排到别的单位工作,如果是的话这种情况需要到派遣公司去开在职证明,因为派遣公司才是你的用人单位,如果不是的话那就在哪工作哪个单位给你开。 其实简单的讲就是哪个公司合法的给你交社会保险,哪个公司给你开具。 祝你好运
可以的。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无论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都属于在职职工。可以开在职证明的。
1,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
2,属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机构);
3,就你目前的情况来看,应该处于资格复审阶段,原则上需要按照报名时填写的信息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主要关系到后面的档案调取。若目前已经辞职,且档案已经不在原单位,应该需要提供存放机构的证明。
公职类考试证明一定要是正规渠道才行,因为政审可能会查出来的,那造假后果就不简单了。
所以有以下解决办法:
光明正大走流程,这种是你很大程度上接受了即使考不上,也做好换工作的准备了,毕竟大部分公司都很难坦然接受员工存在“异心”
私下跟管理公司公章的同事,试探性的沟通下这个事情的可能性,顺便探探口风,搞不好人家真的比较大度就直接给你考了
没有接收档案的情况,只要你可以随时离职,就不必开具单位同意证明,考上了办离职就行了,因为事业编上岗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够你准备离职的手续之类的东西了
不是在职在编,只要在一个单位工作过,享受了劳动报酬,是需要开工作证明的。你不在职,证明现在不在岗了;你不在编,证明不是正式编制的员工。
但是你作为某单位曾经临聘的工作人员,只要签订过劳务用工合同,领取了劳动报酬,遇到需要开证明计算社保金时,也要开工作证明。
公司临时证明,你可以根据谁要求开的证明,让他说明怎么开,比如说对方要求证明他在公司在职,那么这就是一个临时证明,也可以证明某人叫什么名字,身份证号码多少,具体的一些什么情况,然后在后面写上此证明,本身在公司在职,然后盖上公司的公章就行了。
银行开卡需要在职证明,就是看你有没有正常的收入?如果没有再次证明或者没有你的流水情况,他也是为了政策的规定,那你就不要勉强
领取失业金是因为你在职的时候缴纳过失业保险,现在失业了,那么拿上你的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单位给你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证明,可以去社保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
单位给你开的证明,上面是写明某某同志于什么时间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某某同志的失业保险已经多少年符合领取条件特证明。这就是单位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证明
【一笑清晏】来支招:平凡的更换工作,已经是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很多人认为离职的时候,自己离开单位就可以了,没有必要通过单位开离职证明,这样的做法太麻烦,殊不知离职一定要让原单位开离职证明。
一:那我们来了解一一下什么是离职证明
在开具离职证明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搞清楚什么是离职证明。很多离职过的职场人都知道,离职证明就是证明你已经从原单位离职,你已经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的一种证明。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
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二:员工离职单位必须提供离职证明
1、不仅要出具离职证明,还要办理社保转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不出具离职证明,要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要出具离职证明?主要是基于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而考虑的。
《社会保险法》规定,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失业待遇。
体而言,通过离职证明可以证明以下几点: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 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
(3) 离职员工已经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
(4) 凭此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
(5) 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同时,离职员工要转出人事关系或是续接社会保险等,离职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职时,离职证明也是许多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要求其必须出具的证明。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很多单位为了避免此类纠纷及赔偿责任,对没有离职证明的员工在录用时会十分慎重。
3、不出具离职证明如何赔偿?
如用人单位不依据法律规定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可能会给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等造成阻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无法提出正当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
索赔的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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