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去流浪,还用准备?看来你还没进入流浪的最高境界啊!
有些人一时心血来潮,离家出走几天,身上弹尽粮绝,想到还是家好,又跑回来了,这是低层次的流浪。
流浪的最高境界应该是看破红尘,无欲无求,四海为家。由于流浪基本上没有给社会创造什么价值,所以你会穷困潦倒,无生活之资。什么?你揣着几百万去流浪?那不叫流浪,那叫旅游!真正的流浪者风餐露宿,靠吃百家饭,穿百家衣活命。经济来源:乞讨,捡破烂;如果你有才艺,可以卖艺,唱歌弹琴翻筋斗搞倒立等等,若要流浪,就别忘了表演才艺的家伙什。打狗棍不要带,路上捡一根就是;讨饭碗也不用带,垃圾箱里翻拣;洗澡用具换洗衣服也不用带,有水的地方就是澡堂,衣服穿得太光鲜也无人怜悯。
那么流浪到底要准备什么才方便呢?为你思来想去,估计最重要的东西,还是带好你的身份证吧!有了身份证,不给自己找麻烦,公安机关、社会福利院等机构要经常查看,你有困难和危险也好帮助你;有了身份证,不给国家添麻烦,国家要搞人口统计,调查案件,验查身份都需要你配合。没准你流浪出了成绩,成了犀利哥、窃瓦辛格、读书哥之类的网红,世人也知道你的大名!
反问一句,为什么要去流浪?有一首《流浪歌》很好听,让我们一起听听吧!
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
流浪的脚步走遍天涯,没有一个家。
冬天的风啊夹着雪花,把我的泪吹下。
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
流浪的脚步走遍天涯,没有一个家。
冬天的风啊夹着雪花,把我的泪吹下。
走啊走啊走啊走啊,走过了多少年华;
春天的小草正在发芽,又是一个春夏。
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亲爱的妈妈;
流浪的脚步走遍天涯,没有一个家。
冬天的风啊夹着雪花,把我的泪吹下。
走啊走啊走啊走,走过了多少年华;
春天的小草正在发芽,又是一个春夏。
走啊走啊走啊走啊,走过了多少年华;
春天的小草正在发芽,又是一个春夏。
春天的小草正在发芽,又是一个春夏。
nc表示为非核安全级
NCS
英文缩写:NCS
英文全称:non coding sequence
中文解释:非编码序列
缩写分类:生物科学
2、NCS
英文缩写:NCS
英文全称:Network-Based Call Signaling
中文解释:基于电缆网络的呼叫控制信令
缩写分类:电子电工
3、NCS
英文缩写:NCS
英文全称:Network Control Station
中文解释:网络控制站
首先非常感谢邀请!在这里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一.出海安全
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海域,出海游玩都是一项需要格外认真谨慎对待的活动。即便在科技飞速进步、天气及海浪预报日益精确的今天,突发的恶劣天气和意外状况,依然会对从事海上游玩项目的旅行者造成危险。因此,在计划出海体验的同时,也需对自身及活动进行谨慎评估,尽量规避潜在风险,以保证自身安全。
二.了解自身状况
水性如何? 在水性再好的人面前,大海都是危险的,切记不可掉以轻心。 开放海域与游泳池不同,一旦入海,潮汐、海浪、暗流、游荡的鲨鱼、有毒的水母、缠绕性极强的水生植物等因素都有可能带来危险。 是否晕船? 乘船出海时,风浪常会导致晕船者的身体不适,在此情况下,一旦遇到危险,乘船者的应变力和判断力均有可能会直线下降。因此,有严重晕船史的旅行者,应尽量避免长时间出海活动,或者在乘船之前吃好晕船药。
三.了解项目要求
出海项目种类众多,项目要求也不尽相同,在报名参与前,旅行者应对项目要求做好功课,充分考量是否适合参与。 浮潜、水下漫步等活动,通常会对报名者的年龄、游泳技能水平进行要求,并强调参与者在活动前一天不要饮酒。此外,对有怀孕、高血压、哮喘、重感冒等身体状况的旅行者也会有类似提供医生诊断书等额外要求或拒绝参与的情况。
四.了解商家
大部分出海活动都需要在商家的组织、安排下完成,因此商家资质如何,提供的服务是否靠谱、正规,也是出海安全的重要因素。 (1)可通过官方网站或社交媒体账号了解商家基本情况。 (2)可通过国内外点评网站中其他旅行者的亲身体验来判断商家是否值得选择。 (3)选择那些有当地政府或旅游局等背书的商家,安全性通常会高一些。 (4)若条件允许,提前到门店详细了解商家运营情况,设备设施及安全举措。 对于不熟悉大海的旅行者们而言,出海之后最大的安全保障就是商家提供的人员和设备,所以在选择时一定要“货比三家”。
五.了解天气情况
尽量避开雨季和台风季出海。雨季的海面天气瞬息万变,即便前一刻风平浪静,下一刻也可能风雨交加,很难对天气做到准确预测。各个海岛的雨季不同,在安排旅行计划时,建议查询穷游锦囊,了解适宜出行的季节。如果正好赶上雨季,可以考虑更换其他海岛,或者放弃出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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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口 emergency exit更多释义>> [网络短语] 安全出口 Emergency exit;restriced recall;safety exit 安全出口门 exit door 安全出口楼梯 fire escape stair
家长带孩子乘车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不要妨碍后方车辆通行;
2、从车辆右侧上下车;选择车辆后排位置乘坐,并系好安全带;
3、12岁以下儿童禁止坐在前排,建议使用安全座椅;
4、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5、不得向车外乱扔杂物;
6、上下车前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没有行人、自行车通过再开门;
7、乘坐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出租车或大巴旅游客车,拒绝乘坐超员车辆;
8、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地铁等)时,在站台上有序候车,必须站在安全线(沿着站台边漆有一道白线)以外等待列车进站,排队上下车,上车后扶稳坐好,不在车厢内吃东西,身体任何部分不得伸出窗外;
9、通过铁道口时,遇到道口栏杆关闭、红灯亮时,表示将有火车通过,行人要退后5米等候。不能钻栏杆强行通过。
一个人去旅游我感觉是很好的每一个人的性格各有不同,有的人天天工作并在工作中遇到很多不愉快的事又不想和别人争吵,只能闷闷乐乐的工作埋在心里时间长了,感觉很郁闷,很压抑,只能出去散散心了一个人想静静地出去欣赏一番,把埋藏在心里压抑心情给散发出去。
第一,一个人游有一个人的好处他可以自由的行事,不需要和认何人商量想上哪就上哪玩到不想玩为止,还有:假如我规划好的路线我就可以安照我自己的规划路线去玩,玩的时间长短由我自己来定,直到玩够为止,一个人出游一定要把出游的东亚带好,如:出国带好护照,身份证等,出门游玩时一定带好摄像机,手机,自拍杆和充电宝等这都是出门游玩必须要带的。第二,一个人出门最主要的是第三,真正要去出远门的话最好是结伴而行,这样双方都能有一个照应并且还能在一块讨论一下今天要出门的地点和注意事项还有需要带什么东西等等,我这说的是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的去旅游,当然一个人也可以去的,不是一个人不能去,上面我已经说了,一个人完全是可以去旅游的注意一点就行了,好了,关于这一点我就谈到这里,谢谢阅读
刚刚自驾走了川藏线到布达拉宫,开阔视野,一路美景尽收眼底,克服了高反。到达拉宫后,家里有事,没有完成环线游,遗憾珠穆朗玛峰,纳木错只能下次再见!
这个问题也很笼统,去多久,我去年从2018.2.23号从新疆乌鲁木齐出发,第一站兰州,身上带的有身份证两个,驾驶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台通行证,银行卡,信用卡,手机两部,一个大背包,充电宝两个一个一万毫安,一个两万毫安,充电线三根,新的两根,拖鞋,运动鞋脚上一双,在带了一双,裤子三条,短袖三件,户外服一套,袜子裤头个五条,本人爱喝茶,茶叶两包,茶杯茶壶,水杯,墨镜,雨伞?,手电筒强光的可充电的一部可以持续使用7个到10个小时,现金1000多,全国地图一张!途径兰州,青海,西藏,珠峰大本营。重庆。成都,丽江,昆明,南宁,越南,桂林,西安,河南郑州,洛阳,嵩山登封,北京,天津,济南,日照,青岛,烟台,大连,长春,丹东,吉林延边州,珲春,俄罗斯海参崴,牡丹江。哈尔滨。,漠河,完了,坐飞机到成都,继续泰国普吉岛,迪拜,越南,柬埔寨,老挝,经历了七八个月,一个人,走遍中国,途中火车,飞机,汽车,滴滴,游轮,高铁,徒步!各地的风土人情,各国的风土人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丰富自己的脑袋,用脚步丈量人生,也积累了一定旅行经验,也终于登上了珠峰大本营,无奈¬_¬`自己的文化知识不足,只有初中水平的我还是农村的一个农民,兰州的美食牛肉面,桂林米粉,陕西肉夹馍,济南的把子肉,天津的煎饼果子,吃遍天下第一美食,人生如白驹过隙!愿天下所有户外旅行的朋友一路顺风平安!平安才是最重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第八条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
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第十八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第十九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
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二十条 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第二十六条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十七条 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制、发行,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及其他传媒的信息编辑、发布,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
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三十条 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十一条 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第三十三条 军事禁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决定对外开放或者扩大开放范围。
第三十四条 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关、单位委托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三十八条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九条 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保密规章和国家保密标准。
第四十二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国家秘密确定、变更或者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十四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第四十六条 办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机关,需要对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进行鉴定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
第四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提请其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该机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