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办属于当地党委部门,隶属于各地党委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文明办”,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中央文明委”)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1、保持距离文明社交;2、讲究卫生勤于洗手;、分餐公筷文明用餐;4、革除陋习合理膳食;5、全民参与科学健身;6、控烟限酒健康生活;7、倡导文明出行安全健康;8、倡导无偿献血大爱无疆。
“八个文明”包括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经营、文明秩序、文明环境、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习俗。
中央文明办: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文明办”,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中央文明委”)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2021年南京创文明城市一直都在进行中,今年3月份市政府在创建工作会议上明确具体项目和方向,计划今年11月份检查总结工作。
目的是约束一些素质低的人的不文明行为,比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到此一游”等。当道德约束不了某些人的时候,就只能通过立法的途径去制约人的某些行为咯。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社区在创建工作中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基础项目工作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社区环境卫生整洁,无乱涂乱贴、乱堆乱放、乱扔垃圾、乱晾乱晒现象;社区路灯、楼道灯无破损,能正常使用;路面平整,无坑洼不平现象;设有垃圾集中清运站点,垃圾清理及时,垃圾箱无损坏,使用正常。
2、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设立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岗),悬挂(张贴)标识标牌,公示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等;社区志愿者注册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服务技能、服务时间等。要求注册人数达到社区常住人口8%以上;社区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的资料。包括中长期规划打算等;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资料,要求按照《社区志愿服务方案》确定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资料。包括方案、图片、记录、总结、媒体报道等。宣传栏大小以区或街道为单位统一,主要刊登创建文明城市、公民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文明礼仪、文明交通、中国梦、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等内容,毎季度更新一次。4、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工作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门口悬挂牌匾,室内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卫生整洁,墙上公示人员信息和工作制度。现场提供资料。包括人员配备、个人信息、工作制度;活动记录;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总结、表彰奖励、经验介绍、媒体报道等。 社区设立道德讲堂、市民学校。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材料。包括报告会和座谈会的图片资料、文字资料、音像资料,宣传栏刊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的资料、媒体报道资料等。 5、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文化活动的场所,悬挂标识标牌,公示管理制度、开放时间。设施齐全,能正常使用。现场提供社区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资料。包括活动安排、记录、图片、媒体报道等。 社区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子女的具体措施。包括组织领导、计划方案、经费筹措等。社区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的资料。包括社区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名册;帮扶记录、图片、媒体报道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深化全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动员全市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中央文明办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明单位,是指在当地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符合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按规定程序推荐评选,具有较强带动力、影响力和良好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行政辖区内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
第二章评选标准
第四条文明单位创建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按照“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积极创新、群众满意”的要求,着力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单位的文明程度,全面促进单位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领导干部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有人员、有举措、有经费、有活动。干部职工普遍知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主动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二)思想道德风尚良好。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积极培育、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网络文明传播,传承文明,引领风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共建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挥自身优势,扶贫济困、挂钩扶贫工作扎实有效。
(三)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决策民主,群众满意率高;窗口服务行业管理规范,工作细则,服务周到,便民利民,群众满意;企事业单位坚持深化改革,加强诚信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工作成效居于当地同行业前列;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科技组织能遵守党和国家相关规定,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诚信建设,有效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切实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义务,在同行业中能起示范带动作用,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较好。
(四)文化建设扎实有效。重视干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科学、文明、低碳、节俭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开展经常性、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在文化体育活动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五)民主管理科学规范。工作纪律严明,规章制度健全,综合运用各种现代科学管理手段,各个工作环节有序、高效运行,保障干部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关心干部职工生活,积极帮扶生活困难职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法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民主气氛浓厚。
(六)内外环境整洁优美。工作条件优良,服务设施配套。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全面实现办公区和生活区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和亮化。重视服务窗口、大厅环境建设,便民利民服务项目配置齐全,服务规程等软环境设置合理、美观。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良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工作纪律严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单位干部职工无严重违纪和违法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员工无计划外生育,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八)示范作用明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指导和推动挂钩联系点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共建共创活动。扶贫济困,挂钩扶贫工作扎实有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支持和参与文明城市建设方面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章申报和评选
第五条市级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一届,与昆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一同评选。
第六条市文明办在每届申报前修订印发《昆明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规范明确申报和评选要求。
第七条凡本市辖区内被命名一年以上的县(市)区级文明单位,均可自愿申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在申报前12个月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一)领导班子成员或多名干部职工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环境污染事件,以及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其它事件的;
(三)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四)干部职工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干部职工有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第八条文明单位的申报评选按照申报审核、公示推荐、测评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审核。在市文明办确定的申报期内,按属地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各申报单位向属地文明办提出创建申请,由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文明办向市文明办报送推荐报告。
(二)公示推荐。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文明办向市文明办推荐前,要在拟推荐单位的显要位置和当地主流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公示期满后,向市文明办提交推荐报告。
(三)测评审定。市文明办在对推荐申报单位进行测评、征求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同意,并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文明委审议批准。
第四章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昆明市级文明单位由市委、市政府命名,并授予牌匾和证书。
第十条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的,可向上申报省级文明单位。
第十一条市级文明单位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非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评选命名当年和保持荣誉称号期间,每年奖励全体干部、职工1个月应发工资。
奖金来源: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奖金来源,可从按规定提取的奖励基金中支出,可计入企业成本。市级行政单位、事业和参公管理单位由市财政保障;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行政单位、事业和参公管理单位,街道、乡镇奖励奖金来源,由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按有关规定执行。市级、县(市)区级文明单位的奖金不能重复享受。
市属各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的,按照《云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执行。奖金来源同上。
市属各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的,按照《云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执行。奖金来源同上。
第五章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对创建昆明市文明单位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负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十三条推荐和评选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
第十四条对昆明市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在届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
第十五条市级文明单位实行复查递进制,每三年评选命名一次。每期届满后,上届市级文明单位自愿申报复查,复查通过后由市文明委通报继续保持荣誉。在复查年度内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取消复查参评资格。复查测评成绩低于75分的,撤销荣誉称号,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文明单位合并或分解的,荣誉称号自动取消,下一届可在下一级别上申报;市级文明单位改变名称的,保留原荣誉称号,但应在三个月内向市文明办办理名称变更手续,否则原荣誉称号自动取消。
第十七条被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经两年以上时间整改创建重新达标的,可在原级别上重新申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文明委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创建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市文明办负责解释。
饮食文明:
1、进入餐厅后不大声喧哗,讲文明懂礼貌共创文雅健康就餐环境。遵守就餐秩序不拥挤起哄,排队买饭依次刷卡。
2、不在餐厅内酗酒、划拳、吸烟或做影响他人就餐的事情。
3、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剩饭剩菜倒入菜盆或潲水桶内。
4、爱护餐厅设施、设备及餐具,不随意挪用或他用。
5、勤俭节约计划用餐,不浪费一粒粮食。
6、用完餐后将餐具放入指定地点或交于工作人员。
7、尊重餐厅工作人员,对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可及时向餐厅管理人员反映,不侮辱甚至打骂工作人员。
8、就餐中出现问题(饭菜质量、卫生等)找相关人员或部门解决。
住宿文明:
1.自觉执行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2.宿舍内精神生活应健康,言行要文明。
3.未经本人同意,不随便动用他人物品。
4.要注意整洁
5.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6.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居。
7.宿舍内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8.不在宿舍内从事各种经商活动。
9.宿舍内做到“十不 ”(不乱贴,不乱画,不拉绳,不挂床帘,不钉挂钩,不拆、砸、不踢、不摔公共设施和设备,不擅自挪动床、柜、行李架)。
10.爱护公共财物。
11.提高警惕,防火防盗。
观光旅游文明:
1.维护环境卫生。
2.遵守公共秩序。
3.保护生态环境。
4.保护文物古迹。
5.爱惜公共设施。
6.尊重别人权利。
7.讲究以礼待人。
8.提倡健康娱乐。
研学旅行是由学校根据区域特色、学生年龄特点和各学科教学内容需要,组织学生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的方式走出校园,在与平常不同的生活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加深与自然和文化的亲近感,增加对集体生活方式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体验。
研学旅行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传统游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教育理念和人文精神,成为素质教育的新内容和新方式。提升中小学生的自理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013年2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全国印发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纲要中提出“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设想。[1]此前我国许多地区都有尝试把研学旅行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来开展。
2014年4月19日,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在第十二届全国基础教育学校论坛上发表了题为《我国基础教育新形势与蒲公英行动计划》的主题演讲。在会上,他首先提出了研学旅行的定义: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学生集体参加的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校外参观体验实践活动。研学要以年级为单位,以班为单位进行集体活动,同学们在老师或者辅导员的带领下,确定主题,以课程为目标,以动手做、做中学的形式,共同体验,分组活动,相互研讨,书写研学日志,形成研学总结报告。
王司长还针对研学旅行的特点提出了“两不算,两才算”:第一个特点,校外排列课后的一些兴趣小组、俱乐部的活动,棋艺比赛、校园文化,不符合研学旅行的范畴。第二个特点,有意组织。就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作用于学生身心变化的教育活动,如果周末三三两两出去转一圈,那不叫研学旅行。第三个特点,集体活动。以年级为单位,以班为单位,乃至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集体活动,同学们在老师或者辅导员的带领下一起活动,一起动手,共同体验相互研讨,这才是研学旅行。如果孩子跟着家长到异地转一圈,那也只是旅游。第四个特点,亲身体验。动手做做中学,学生必须要有体验,而不仅是看一看、转一转,要有动手的机会、动脑的机会,动口的机会,表达的机会,在一定情况下,应该有对抗演练,逃生的演练,应该有出点力,流点汗,乃至经风雨、见世面。
国家政策文件
《国民休闲旅游纲要》
发布时间:2013年2月2日
《国民休闲旅游纲要》中明确提出:“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并提出了要“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鼓励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寓教于游的课外实践活动,健全学校旅游责任保险制度”。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8月21日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明确了“研学旅行”要纳入中小学生日常教育范畴——
积极开展研学旅行。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研学旅行、夏令营、冬令营等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教育范畴,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管理,规范中小学生集体出国旅行。支持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逐步完善接待体系。鼓励对研学旅行给予价格优惠。
《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
发布时间:2014年7月14日
该“指南”对举办者安排活动的教学主题、内容安排、合作机构选择、合同订立、行程安排、行前培训、安全保障等内容提出指导意见,特别在操作性方面,规范了带队教师人数、教学内容占比、协议规定事项、行前培训等具体内容,为整个行业活动划定了基本标准和规则。
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2]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9日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加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从小培养学生文明旅游意识,养成文明旅游行为习惯。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开展研学旅行,部分试点地区取得显著成效,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有益经验。但一些地区在推进研学旅行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协调机制不完善、责任机制不健全、安全保障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研学旅行有效开展。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研学旅行正处在大有可为的发展机遇期,各地要把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讲话
2014年12月16日,在全国研学旅行试点工作推进会上,教育部基教一司司长王定华在讲话中强调国务院2014年8月9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中指出积极开展研学旅行的工作方向是正确的,当前,开展研学旅行有四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研学旅行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规划和发展纲要》和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二、研学旅行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三、研学旅行是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四、研学旅行是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各地试点积极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研学旅行工作有计划、有目的、有措施,其中西安有38条管理标准,上海有6大机制;
二、探索经费投入,主要采取政府拿一点、学校筹一点、家长出一点;
三、建立活动基地,如西安市依托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加强具体指导管理,石家庄市为26个基地挂牌,上海市有校外教育地图;
四、组织培训研讨,如西安、合肥、武汉等地均举办了全国及本地区的研学旅行论坛和研讨会;
五、纳入课程改革,特别是丰富了综合实践课程内容;
六、体现育人导向,研什么、学什么,目标更加明确、内容涵盖丰富;
七、加强部门联动,一些省市的旅游、文物、物价等部门积极支持研学旅行工作,许多家长也成为研学旅行的志愿者;
八、尝试考核评价,有的地区将研学旅行纳入了综合素质评价,有的学校制定了包括研学旅行在内的操行量表;
九、突出地域特色,如西安、苏州在这方面都做的比较突出;
十、运用社会力量,通过购买优质服务,同旅行社合作,发挥民办基地等方式,为研学旅行创造条件;
十一、重视安全出行,其中西安、苏州、武汉等地,虽然出去的次数较多,均未发生不安全事故,证明只要安全责任主体明确,安全过程细化,是可以解决好安全问题的;
十二、规范操作,不少地区结合实际情况,在开展研学旅行工作中严格操作规范。
研学旅行也存在诸多问题与挑战,根据各地的意见,主要矛盾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安全问题,如陕西省让西安市以外的城市开展研学旅行,但均因安全问题迟迟未能开展;
二、经费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地方的研学旅行,主要是通过家长收费,政府拿一点、学校出一点做起来还比较困难;
三、协调问题,研学旅行涉及的方面多、部门多,如协调不到位,很多活动难以广泛开展。
研学旅行目前也遇到了良好的机遇:
一、领导高度重视,刘延东同志对开展研学旅行有过批示;
二、国家正式提倡研学旅行,国务院已经下发了文件;
三、地方试点先行,全国首批四个城市的试点已经做出了贡献,并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
四、中国教育改革的呼唤。
今后,如何继续做好研学旅行试点工作,教育部明确提出七点要求:
一、深化试点。各试点省市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积极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教育部拟在2015年出版发行研学旅行方面的文集,书名暂定为《研学旅行——推进素质教育的新常态》。同时,如何扩大试点,我们考虑将现有的试点区升华为试验区,试验区的政府必须要落实研学旅行工作相关的专项经费;
二、探索经费保障机制。研学旅行必须有比较稳定的财政投入,各省市要探索研学旅行的专项经费保障机制,或通过提高公用经费的标准,并说明其中含有研学旅行费用,正如阳光体育运动中含有保险费一样。只有探索合法合理的收费,才能让家长分担的少一点;同时,对弱势群体的学生要探索资助机制;
三、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国发﹝2014﹞31号文件明确提出研学旅行要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学生的研学旅行一定要有保险,要在研学旅行过程中分清安全的责任,避免让学校承担无限的责任;
四、发挥教育功能。研学旅行活动一定要有实效性、针对性,如搞一些寻访红色之旅的活动、落实蒲公英行动计划的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活动、开展中国梦的实践活动、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等,这些活动应和校外活动中心及示范性综合基地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五、加强协调配合。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工作,教育部门要一马当先,要主动协调其他政府部门和行业齐抓共管。如博物馆要为学生研学旅行免费开放,交通部门要为研学旅行安排专列,教育部门要注意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推广典型。不同地域的试点,也应该加强交流,相互联动,建立微博(信)群,为工作提供方便;
六、下发国家层面文件。教育部要在2015年以通知或意见的形式,下发研学旅行文件,解决大家关切的问题。教育部的文件出台前,可以先转发几份做得好的省市文件供大家学习参考,在2015年要召开全国校外教育联席会议,这个会议的内容应包括研学旅行和蒲公英行动;
七、将研学旅行写入2015年工作要点。近期部里正在制定2015年工作要点,基教一司要争取将研学旅行写入教育部工作要点,使这项工作让全国各地皆知,让厅局长对研学旅行有概念、有想法。可以考虑,在2015年适当的时候召开全国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现场会或交流会,邀请国家领导人出席,进一步推进深化这项工作。
安徽省试点
2013年2月1日,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始研学旅行试点。文件要求,原则上每个市和省直管县都要作为试点区域开展试点工作,且试点工作只在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学校中进行。试点单位数量,原则上每市承担试点的学校不少于2所初级中学、2所普通高中,省直管县不少于1所初级中学或1所普通高中。研学旅行活动范围:分为市内、省内、境内和境外,原则上初级中学只开展境内游,且以省内游为主,普通高中以境内游为主,条件成熟时可开展境外游。研学旅行时间,可以在学期中间安排,也可以在寒暑假安排,国家法定节日不得安排;时间长度安排,原则上省内一次不超过4天,不少于2天;省外一次不超过7天,不少于3天;境外不超过15天,不少于7天。该文件指出,研学旅行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接触社会和自然,在体验中学习和锻炼,培养学生刻苦学习、自理自立、互勉互助、艰苦朴素、吃苦耐劳等优秀品质和精神。”并对试点提出了“要坚持自愿的原则”、“要坚持食、宿、学统一的原则”、“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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