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预防农家乐(民宿)建筑火灾,规范防火改造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火灾风险,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制定本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中农家乐(民宿)是指位于镇(不包括城关镇)、乡、村庄的,利用村民自建住宅进行改造的,为消费者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小型零售等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 本导则适用于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2的农家乐(民宿)。
超过上述规模或新建的农家乐(民宿),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要求。
本导则不适用于土楼、地坑院、窑洞、毡房、蒙古包等传统建筑。
已经投入使用的农家乐(民宿)的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不符合本导则要求的,应按本导则要求进行改造,完善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防火改造措施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的原则。
第五条 本导则适用范围内的农家乐(民宿)不纳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和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范围。
第六条 文物建筑改造为农家乐(民宿)时应符合文物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民宿经营行为,加强民宿管理,促进民宿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宿,是指利用当地闲置资源,经有关部门批准准予开业,以盈利为目的,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本办法适用于单栋建筑经营用客房数一般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民宿。超过上述规模的民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三条 民宿发展要坚持统筹协调、融合发展、生态优先、绿色环保、改革创新、示范引导、国家标准、本地特色等原则。
民宿建设发展要注重产品特色化、服务品质化、治理规范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目标。
第四条 创建民宿品牌。
鼓励区县根据辖区资源特色,在“泉城人家”民宿品牌的统领下,创建区县有代表性竞争性的特色品牌。
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联审程序
第五条 设立民宿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治安、卫生、消防、环保等相关要求,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民宿的选址应符合本辖区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旅游发展、生态环保和山体保护相关规划及要求;
(二)房屋建筑风貌应与当地的人文资源、村庄环境景观相协调,结构安全牢固;
(三)新建、改建、扩建或既有建筑物用作民宿的应当符合房屋建筑安全相关规定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设计与施工,并验收合格;
(四)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
(五)具有必要的污染治理和安全防护等基础配套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
(六)道路通达条件较好,建筑无地质灾害和其它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七)邻里关系和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存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 禁止利用违法违章建筑发展民宿业。
可能原因是这样
第一,目前来说民宿标准并非强制,因此没什么强制的效力
第二,并未实施类似酒店的星级等级制度
第三,从业人员素质不一,操作比较随意
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布了《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等多项行业标准,均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旅游经营者要在12小时内对投诉做出受理 《旅 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中明确,旅游经营者宜设立投诉处理机构。不具备设立专门投诉处理机构条件的旅游经营者,应指定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工作。旅游经营投诉 受理范围应包括: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对 于投诉,旅游经营者应在12小时内做出受理决定,特殊情况下不应超过24小时。投诉受理后,旅游经营者应立即告知(通知)投诉者;由相关机构或部门转办的 投诉,旅游经营者还应立即告知转办的机构和部门。对双方无争议、事实基本清楚、仅造成轻微损失的投诉,旅游经营者宜在1小时内形成协商处理意见,最长不宜 超过24小时;对比较复杂的或对主要事实存在争议的投诉,旅游经营者宜在投诉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形成协商处理意见。业内人士表示,新规范为企业处理 游客投诉提供了可参考的对象。旅游民宿单幢建筑客房应不超过14间 对 于旅游民宿,《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对旅游民宿在安全管理、环境和设施、卫生和服务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例如:应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 练;单幢建筑客房数量应不超过14间(套);客房卫生间应有防潮通风措施,每天全面清理一次,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公用物品应一客一消毒。值得注意的是,行业标准中还将民宿划分为两种等级,分别为金宿级、银宿级。金宿级为高等级,银宿级为普通等级,等级越高表示接待设施与服务品质越高。目前国内民宿市场发展迅猛,行业标准的呼声也随之高涨,但此前多为地方出台的民宿营业标准和管理办法。文化主题旅游饭店核心标准是文化 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分为金鼎级和银鼎级两个等级。金鼎级为高等级,银鼎级为普通等级。等级越高表示接待设施与服务品质越高。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等级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饭店应正式开业一年以上;客房数应不少于15间(套);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等。业内人士认为,该标准的出台为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的创建与发展提供了更为科学的引导,有利于引导饭店业创新发展、完善饭店标准化体系建设。精品旅游饭店3层以上就要配备电梯 同样于今年10月1日实施的《精品旅游饭店》行业标准对饭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客房数量应不低于15间(套)。80%及以上的客 房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0平方米。客房卫生间应24小时供应冷、热水,有清晰的冷热标识,给水系统水流充足,热水龙头完全打开后,水温应在15秒内上升到 46℃至51℃。床单、被套、枕套、浴布、浴衣、毛巾的含棉量应达到100%。同时,客房应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设备无运行噪声,夜间室内噪声低于30分贝。客房电器开关应位置合理,使用方便,应有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插座转换器和两个以上不间断的电源插位。此 外,3层以上(含3层)的建筑物应有数量充足、速度合理的高质量客用电梯,轿厢应装饰高雅并通风良好。精品旅游饭店还应有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员工能用普 通话和英语提供服务,必要时可用第二种外国语提供服务。客房服务要精心专业,并为宾客提供订车、订票、代订旅游等个性化服务。规定的同时也要做好监督。用农房搞民宿,农房本身要符合两个最最基本的条件:一是合法;二是安全。
合法,就是要有权属证明,一般情况下就是要有相关权证。违法建筑肯定不行,权属有争议的也不行。房屋产权合法就好,既可以自有也可以租来的。
安全,就是房屋本身质量要安全,同时要确保消防安全。危房肯定不行,门窗、楼梯、通道等不符合消防标准的房屋也不行。
农房要变民宿,肯定要重新设计、施工,甚至新建、改建、扩建。这也有政策限制。
新建、改建或扩建的话,要符合城乡规划的相关规定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也就是说,要办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即需经过规划、建设等部门审批才可以。
翻新的话,虽然不用办证,但不得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必要时需要采取加固措施并进行安全鉴定,确保建筑使用安全。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重要的自然与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等高敏感区域,一般禁止新建、扩建民宿项目。当地原有的农房民居可以搞民宿,但只能翻新,不能新建或扩建。
所以,在乡村建设民宿,
1、要选取整个大环境要具有旅游氛围和旅游投资的乡村(也要考虑风景和交通的问题)
2、和村民(可能不只一户两户,甚至是十几户)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具体明确押金、租金以及几年房租递增的问题)
3、民宿整体规划一定要具有自己独特的特色
4、办营业执照
5、做好消防措施,安装消防器材
6、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7、申请开通公安专线,申请旅馆业治安信息系统,办理入住时需要登记客人身份证,做好一人一证,实名入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乡村民宿经营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民宿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村民宿,是指利用农村、农林场居民的合法住宅,以及村集体用房、农林场房等闲置资源,为消费者体验乡村生活、游览观光、休闲度假等提供住宿接待服务的经营场所。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乡村民宿的开办、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乡村民宿发展坚持生态环保、科学规划、凸显特色、共享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鼓励乡村民宿的家庭成员参与经营和服务,倡导乡村民宿家庭提供健康和谐的生活氛围及生活方式分享服务。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AA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府〔2018〕8号),加强对乡村民宿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产业规划和相关政策,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乡村民宿发展与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以下统称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负责乡村民宿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由乡村民宿管理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协调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乡村民宿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民宿安全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督促、引导乡村民宿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现有优惠政策,扶持符合条件的特色乡村民宿。乡村民宿业示范项目,应当纳入各级旅游宣传营销体系。
第七条 鼓励乡村民宿经营者加入乡村民宿行业协会。乡村民宿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诚信经营,维护乡村
闲置房子如何加盟民宿
闲置房屋办民宿是很多旅游景点地区人们会选择做的事情,那闲置房子如何加盟民宿?
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明确规范了民宿行业标准,规定了旅游民宿的定义、评价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规范和等级划分条件。《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1、据所处地域的不同民宿可分为: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民宿有别于旅馆或饭店的特质,民宿 不同于传统的饭店旅馆,也许没有高级奢华的设施,但它能让人体验当地风情、感受民宿主人的热情与服务、并体验有别于以往的生活。
2、旅游民宿是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旅游民宿分为二个等级,金宿级、银宿级。金宿级为高等级,银宿级为普通等级。等级越高表示接待设施与服务品质越高。
3、乡村民宿是利用农村依法建造的宅基地农民房屋、村集体用房、闲置农房、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依托当地自然人文景观、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特色,基于合理的设计、修缮和改造。
居民楼做民宿跟谁举报
在不少旅游景点有人会使用居民楼做民宿,那居民楼做民宿跟谁举报呢?
民用住房转变为商业用房必须经过其他业主的同意并需要在相关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民宿房没有合法手续继续经营就是违法行为。
对于非法民宿,居民可以收集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进行取缔。
如果难以收集线索,针对民宿旅客的扰民行为,居民也可以向物业反应,让物业进行劝阻。
在物业无法阻止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报警。对于民宿经营者,建议一定要经过合法程序,并征得其他业主同意。
即便民宿取得合法手续,经营者也应该对入住者进行身份核实、登记,同时签订入住协议,防止对其他居民造成干扰。
开私人民宿要办什么手续
民宿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开私人民宿要办什么手续?
1、开民宿首先要做的就是去当地的工商局办理民宿营业执照,再去当地的公安局办理民宿经营许可证。
2、民宿要建立严格的访客登记规章制度,同时还要制定贵重物品的登记规章制度,开业之前需要对民宿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另外还别忘了到当地的消防支队办理与消防相关的手续。
3、民宿开始营业之前,还要到相关部门申请民宿营业的备案手续,无论民宿是兼营模式还是专营模式,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开业审批备案手续。
4、申请开民宿之后,经过当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且拿到了营业执照,民宿才能够开始营业,一旦民宿的营业情况发生变更,需要到当地的公安局办理备案手续,不可以继续使用之前的营业执照经营民宿
开民宿需要的条件,手续如下:
一、开民宿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当地的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执照。然后还要去当地的公安局的治安支队,去办理民宿经营的许可证。
二、民宿必须要有健全的访客登记制度,同时还要有一系列的贵重物品登记制度,还要定期参与旅馆业的从业人员培训,另外还要到当地的消防支队办理相关的消防手续。
三、在开民宿之前,还需要进行申请经营旅馆业的备案手续,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都应该依法开业审批备案手续。
四、申请开办民宿,需要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批与核准,领取了相关的营业执照之后,民宿才能开始营业。经过允许开业的,在进行变更等情况时,还需要在当地的公安局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