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民俗是中华民俗文化的一支,是汉文化与百越民俗文化及外来文化相融合的结晶,别具特色、自成体系。有农历正月初七吃“七样羹”,冬至吃“冬节丸”等饮食习俗;有请青娘母做“四句”等婚娶习俗;有“吃丁酒”、“出花园”等生育习俗;有时年八节祭拜等岁时民俗;有“搬涂戏”、“赛花灯”等游艺民俗;有好事送礼成双、歉事送礼奇数等交际礼俗。
汕头民间信仰浓厚,多神崇拜,宗教与民间信仰交织特征明显;佛、道教交织信仰且历史悠久。汕头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齐全。至2012年,全市经批准设立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共446处,全市教徒总人数近10万人,宗教活动场所和教徒人数分别占全省七分之一和十分之一。
汕头介绍:
广东省汕头市位于广东省东部,韩江三角洲南端,东北接潮州市饶平县,北邻潮州市潮安县,西邻揭阳普宁市,西南接揭阳市惠来县,东南濒临南海。历来是粤东、赣南、闽西南一带的重要交通枢纽、进出口岸和商品集散地,素有“华南之要冲,粤东之门户”的美称。
以前潮汕中秋节,素有“情人节”之称,如何说呢?因为这一夜男朋友(已订婚)都会带上饼盒到准岳父母家拜访,女朋友必定在家做陪,而已结婚了的女儿也会在这一夜陪同老公回家来看望父母。赏月是每家每户的,必不可少。在农村,还有人观蛤蟆、观田师爷、观筷子游戏,游戏很有趣,比如说观蛤蟆,选一个人扮成一只“蛤蟆”,趴在地上,另一个人点燃一把香,在“蛤蟆”面前念起符咒,不一会,这个扮蛤蟆的人就真的如蛤蟆飞跃纵跳起来,据说不管多高,他都能飞上去,而且不会受伤,只要拿香的人跑到那里他就能跟到那里,跟着点燃的香走。我是没见过,但听许多人说是真的。而奇怪的是,只有中秋夜才可玩这种游戏,其它日子不行。
自然神崇拜主要来源于远古。在原始人眼里,强大的自然物如日月星辰、山川木石、鸟兽虫鱼等;神秘的自然力如风雨雷电、霓虹云雾等;都具有至高无上的灵性,往往能主宰人的命运,改变人们的生活。因此,在人不能征服和认识它们的时候,就只好把它们当作有生命力的神灵加以顶礼膜拜。这种原始的宗教信仰与活动,就叫做自然崇拜。在潮汕人的崇拜对象中,其中不少是自然崇拜的遗留陈迹。 在古代,对太阳的崇拜是非常普遍的宗教现象。太阳普照大地,给人们以光明,使万物得以生长。一旦没有太阳,天昏地黑,世界一片黑暗。因此,在原始人眼中,太阳具有一种无比神秘的威力,因此对之无比敬畏。潮汕人至今仍然把太阳当作崇拜对象,而且把每年的3月19日作为太阳公圣诞。这一天,家家户卢要用面条以及红糖祭祀。 月神也是自然崇拜的对象。祭祀月神最隆重的仪式是中秋。在八月中秋到来之前,家家户户的家庭主妇都忙着用糯米粉末、糖制作月糕,或用花生米、糖、麦芽糖等制成桃形的“地豆桃”或四方形的“地豆方”。这天晚上,玉兔初升,人们便在庭院中摆放供桌,农村人还会到田里取来两根甘蔗,在供桌上搭成一个拱门。祭月一般由家庭主妇主祭,男人不祭月。因为男人属阳,月属阴,阳不祭阴,怕产生冲撞。妇女们祭月,先焚香祈告,并拿两片由竹头或木头制成的杯茭,摔到地上。如果两片都成反面,便是“笑杯”;如果两面都成正面,则是“稳杯”,都不吉;如果一正一反,则为“圣杯”,是吉兆,预示着祈告内容可以实现。小孩们总是喜欢将书包、崭新的课本及作业本、铅笔放在供桌上,以祈求读书聪明。 星辰,在潮汕人看来,一颗星星便代表地球上的一个人。人死了,则代表着这个人的这颗星星也随着殒落。因此,每当人们看到流星坠落,总会说:“又有人死了。” 风雨雷电诸神的崇拜,在原始人的头脑中,人们对风雨雷电等等自然现象感到不可理解,认为冥冥中必有神祗主宰着这一切。特别是雷电,当烨烨闪电划破长空、隆隆雷声震撼大地之际,即使现在的人也不由胆颤心惊,更何况是古人。当人们看到:随着霹雳一声巨响,即使是参天的古树也被劈成两半,即使是坚固的屋宇也要坍倒,即使是葱郁森林也会燃起熊熊大火……所以,人们对雷电的“神力”感到不可测量。现在的潮汕人,仍然把雷电看成一个神秘的神祗,并尊称为雷公。人们认为,雷公专司人间善恶,如果作恶多端者,必遭雷公惩罚。 土地崇拜来源于远古时代,土地生长五谷,万民赖以生存。因此,人们对土地感恩戴德,“凡土之所在,人皆赖之,故祭之也。”(蔡邕《独断》)在过去,土地神称为社神。社者,五土之总神。祭土地之俗,潮汕人一直沿袭。据《澄海县志》嘉庆本载:在社日,县官率所属官吏具备鼓乐到东门城郊,迎接土牛。到立春日,县官鞭碎土牛,名叫“鞭春”。人民争拾土牛碎片回来放在床上,说是可以压邪。这里所载的,是人们在社日里的一些活动。这些活动,表现了人们对土地的崇拜。不过,现在这些方式已经被时代所淘汰。现存的方式有:每年的农历6月26日,是土地神圣诞。这天,农民家家户户必须备办牲礼祭祀。还有,每个农忙季节里,农民收割、播种时候,总忘不了带一些祭品置于田头,并焚香祈告。在山里生活的人,他们认为土地神可能就依附在一些古老的树木上面。因此,对这些树木往往十分恭敬,有的人用三块石头垒成临时土地庙。于是,这就成了土地神位所在,上山的人不得在土地神位面前撒尿,更不允许男女在那里野合,以免亵渎神位,冒犯土地神。 潮汕人在十月十五日还有一次祭祀五谷神的活动,有的农村地区尚有“五谷母”庙宇,神像赤身露体,只用树叶或兽皮扎于下身。这一天,农民用新收获的米碾成粉末,然后制成扁担、箩筐等形状的馃品,天刚麻麻亮时,挑到田头祭祀。这种习俗,跟土地崇拜也有密切的渊源关系。 在潮汕地区,一些古老的树木,特别是一些生长在村头巷尾的古树,人们对其敬若神明。因为人们普遍认为,这些古老的树,要么是已有了树的灵魂,要么是有别的神明依附于其中。因此,较为隆重的是在树下筑庙建宇,并称为“树爷宫”。于是,每年祭神祀鬼,也必须到“树爷宫”里祭祀一番,甚至要在宫前搭戏台子,为树爷演戏。简单的,则用一块番薯作为插香的香座,便可祭祀了。这种树,不准攀折,更不准砍伐。否则的话,会导致整个村遭殃。 关于鸟,在潮汕:鸟类中,喜鹊、燕子和乌鸦三种都带有一点崇拜色彩。喜鹊又称“客鸟”,相传是报喜的鸟。因此,每当人们听到喜鹊叫声时,总满心欢喜。燕子也是吉祥鸟,每年的二三月间,花红草绿,春燕剪柳,它们往往在这个季节南飞,并且最喜欢把巢筑在人家屋檐下,或者厅堂上。在潮汕人眼中,燕子降临谁家,谁家就被视为家运将旺的征兆。因此,人们不但不打扰它们,甚至为之提供方便。即使每天必须为它们打扫粪便,也是乐此不疲。至于乌鸦,同其它地区一样,潮汕人也将它视为不祥之物,即使打猎的人也不敢随便惹它,怕引来灾祸。 值得一提的是,潮汕人盛行的祀蛇风俗。在清代吴震方《岭南杂记》中,有一则关于潮州人祀蛇的记载:“潮州有蛇神,其像冠冕南面,尊曰游天大帝。龛中皆石也,欲见之,庙祝致辞而后出,盘旋鼎俎间,或倒悬梁椽上,或以竹竿承之,蜿蜒纠结,不怖人亦不螫人。长三尺许,苍翠可爱。闻此自梧州而来,长年三老尤敬之。” 在潮州的地方文献中,可以见到不少关于祀蛇的记载。《潮州府志》卷十五“青龙庙”条载: “庙跨城南大堤,当韩江之冲,神灵素应。常有灵物蜿蜒凭龛次香案间,其色青,是曰青龙。”又说:“潮人睹青龙之来,辄谓之神降,奉益虔。至不敢暖昧质诸祠下。”《海阳县志》卷七“风俗”引黄钊《潮州神弦曲·青龙神》:“兽皮冒烟日卓午,蜥蜴上天求作雨。城南大堤挤士女,咒香作云蒸花础。青龙蜿蜒谁敢侮,潮人奉神曰若禹。……” 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到,在清代,潮汕人崇拜青蛇,已经是蔚然成风了。 潮汕人崇拜青蛇源于何时,这并没有确切的记载。不过,从文字资料中知道,从宋明始便已有崇拜蛇的习俗了。 《浙江通志》载:“沈造,字次仲,缙云人。政和中进士。及.制潮时,有韩山神,须男女以祭,造至即焚其庙,毁像,得巨蛇而杀之,凶祀遂绝。” 顺治《潮州府志》又载:“宋,胡颖为广东经略安抚使。潮州僧寺有大蛇,前后仕潮皆信奉之。前守去州,人以为未曾诣也。已而旱,咸咎导不敬蛇所致。后守不得已而诣焉。蛇蜿蜒出。守大惊,暴卒。颖至广州,闻其事,檄潮州,令僧舁蛇至。至则其大如柱而黑色,载以栏槛。颖令之曰:‘尔有神灵,当三日见变怪。过三日,则汝无神矣。’及期,蠢然犹众蛇。遂杀之,毁其寺并罪僧。” 《宁国府志》载:“陈诠,太平人。任潮州府照磨。府城外有妖出大石下,每年祀以人。诠怒,积薪石旁,火发石裂,震死一巨蟒,妖遂绝。” 沈造任潮州通判是在南宋绍兴年间,胡颖任广东经略使在南宋咸淳年间,陈诠任潮州照磨在明正统年间,由此可知,宋明时代,潮汕人已是相当崇拜蛇神了。 现在的潮汕已经没有如此大规模的祀蛇活动。不过,在较为荒僻地方,特别是靠山的一些农村,对蛇还是十分敬畏的。大多潮汕人对蜥蜴、壁虎尤极尽爱护,认为蜥蜴是观音娘的宠物,而壁虎是灶王爷的信使,因此不能打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