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葬礼有随礼(俗称“白包”)时,家属作为回礼有给一条毛巾、两颗糖果和一个红包的,也有只给一个红包的,各县、乡镇习俗略有不同。
二次葬(洗骨葬)从远古开始,从未在华夏文明里消失,历经七八千年延续至今,被直接继承下来。在我国南方的广东客家地区、广西壮族地区、江西客家地区、湖南、福建闽南地区 、台湾、琉球、越南 等东南亚等地的农村地区还比较常见,多采用瓮棺葬形式。
现代尚存的二次葬葬俗跟远古相比,并未有多大变化,仍然是人死后,先以棺木敛尸入土埋葬,待三五年(甚至十数年之后)待尸体腐朽后,再捡骨重葬。
捡骨前,先准备好盛装骸骨的陶瓮(称金坛、金盎),瓮高约2尺、径1尺,上下两端略小,呈纺棰状,上有盖。捡骨要请人重新择宝地、择吉日,时间多在农历三月间,届时由死者的亲属和好友,再邀请村民中一位有经验的老人一同去捡骨。捡骨时,要在坟地上搭棚遮,不能露天,然后挖土掘棺盖,先把头颅骨拿出来,接着把其它骸骨一一捡出。用白酒、草纸、碎布等物将尸骨擦洗干净,焚香烘干。按人体骨格结构,自下而上将骸骨放置于金坛中,整付骨架形如蹲坐之状。坛内除骸骨外,无其它随葬品,坛盖内用毛笔写上死者姓名和生卒年月等,封盖好就拿到新择的地点圈坟下葬。此次重葬为永久性,以后每年清明、七月半、冥寿等时节按时去铲草上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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