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原理
辩证法原理
辩证法是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方法,是关于对立统一、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哲学学说。 辩证法源自于古希腊的逻辑辩证过程,其三种基本形式为:古代的朴素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近代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世界的发展是由它自身所固有的矛盾推动的。
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的发展有一个过程。辩证法发展的第一阶段是通过辩论达到真理,是辩证法发展的思辩阶段;第二阶段是揭示宇宙发展的普遍规律,是辩证法发展的实证阶段;作为思辩与实证相统一的第三阶段是前面两个阶段的综合,即 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阶段。如果说第一阶段是认识论的辩证法,第二阶段是本体论的辩证法,第三阶段则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对称辩证法。思辩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即对称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最高阶段。
辩证法(dialectics)是关于对立统一、斗争和运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哲学学说,辩证法一词,出自希腊语“dialego”,传入中国,与中华道根思想文化相合,扩大增强其内核。辩证法一词原意:为谈话、论战的技艺,指一种逻辑论证的形式。辩证法是一种化解不同意见的辩论方法。在两个或更多对一个主题持不同看法的人之间的对话,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有充分理由的对话建立起对事物真理的认知。
特点分析
(1)联系的普遍性
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把握因果联系的重要性;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2)运动和发展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运动和发展的普遍性;正确理解发展的实质;要以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有创新精神,与时俱进,学会创造性思维。
(3)规律
规律;规律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认识和利用规律;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
(4)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
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
(5)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6)内因和外因
内因和外因;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7)量变和质变
量变、质变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办事情;坚持适度原则。
(8)事物发展的趋势
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新事物必定战胜旧事物;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9)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认矛盾,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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