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但一般不这么做,原因有二:
场记表或场记单的概念你是不是没搞清,你意思应该是分镜头剧本吧,分镜头剧本是导演设计的镜头脚本,按故事内容设计每一个镜头,包含场号镜号内容台词长度音效配乐等等,是导演对影片最终影像效果的预视觉化。场记单另一种叫法可以称之为电影台本,是拍摄之中完成的,就是拍完某一条,这一条视频素材编号和音频素材编号,是几场几镜几次,主要内容是什么,过还是没过,原因是什么备注写一写等,一般是由场记完成的,以便中期拍摄和后期制作在素材上的衔接,是一种素材整理
不可行的根本原因在于,你没有文学剧本,直接把分镜头剧本给演员、摄像师、灯光师等剧组人员看,他们很有可能看不懂。分镜头剧本的形式是很特别的,也无固定格式,一个导演一个写法,还有不写的,分镜剧本唯一标准就是导演自己看得懂就行,镜头化的格式,剧组其他人员没有过硬的电影素养不可能彻底充分理解的,文学剧本就不一样了,都是用最简单直接易懂的语言写的,意思表达完整,至少都是大家习惯的形式,更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