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册一家旅行社公司?设立条件、质保金及旅责险政策全解析
1. 注册资本与法人资格
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2. 固定经营场所
需拥有产权或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非住宅),且场所需满足业务需求。
3. 营业设施设备
至少配备2部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以及可联网的计算机。
4. 管理人员与导游要求
经营管理人员:需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旅游相关专业经历(至少2年)的经理及计调人员。
导游:至少3名持有导游证的全职导游,且导游人数不低于在职员工的20%。
5. 劳动合同要求
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
1. 办理营业执照
先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旅游业务”等。
2. 文化旅游局部门申请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提交申请材料(企业章程、场所证明、设备清单、导游、计酬人员证明等)。
3. 材料审核与许可
文旅部门在5-20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通过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 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取得许可证后3个工作日内,需在指定银行开设保证金账户并缴存(具体金额见下文)。
1. 缴存标准
境内/入境旅游业务:20万元。
出境旅游业务:需增存至140万元(含原20万元)。
分社设立:每新增1家境内业务分社增存5万元;出境业务分社增存30万元。
2. 减免政策
连续3年未因侵害游客权益被罚款,可申请减少50%质保金。
3. 替代方案
允许通过银行担保或购买“旅行社质保金保险”代替现金缴存(试点地区如浙江、北京等14个省份已开放)。
4. 退还与利息
旅行社注销后可全额取回;利息归旅行社所有,可随时支取。
1. 保险性质
强制投保,保障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导致的游客人身、财产损失及紧急救援费用。
2. 保障范围
包括旅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责任,每人赔偿限额最低20万元,最高80万元。
3. 购买方式
向保险公司投保,可选择国家旅游局统保示范项目的共保体(如人保、平安等)。
1. 分社与服务网点
分社不得设立服务网点,且设立区域需符合规定。
2. 质保金管理
需在指定银行开设独立账户,不得擅自挪用。
3. 导游合同备案
导游劳动合同需明确服务期限,并提交文旅部门备案。
注册旅行社需满足资质、场所、人员等硬性条件,并严格遵守质保金及旅责险政策。当前政策鼓励通过保险替代现金缴存质保金,降低企业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