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的是:低碳示范区评价技术规范 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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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示范区评价技术规范 景区》主要规定了低碳景区的评价要求、等级划分及评价指标,具体内容如下:
- 适用范围
- 适用对象:本文件适用于低碳景区示范区的评价。
- 相关概念
- 低碳示范区:在低碳发展各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区域。
- 低碳景区:通过综合措施实现较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旅游景区。
- 纯自然景观型旅游景区:以纯自然资源为主要风景资源和构景要素的景区。
- 近零碳景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逐步趋近于零的低碳景区。
- 评价要求
- 法规执行:有效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生态环境违法事件。
- 设施管理:设有专门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基础设施完善。
- 景观保护: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完整性。
- 环境整洁:食品卫生符合规定,整体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和乱建、乱堆、乱放现象。
- 污水排放:符合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等级划分
- 总体等级:60分(含)以上为低碳景区,70分(含)以上为近零碳景区。
- 近零碳景区等级:分为三星级(90分及以上)、二星级(80分(含)~90分)、一星级(70分(含)~80分)。
- 评价指标
- 指标体系:包括碳排放控制、能源利用、节水器具普及、可再生能源利用、垃圾资源化利用、绿色出游率、景区低碳建设和运营、低碳管理等5个一级指标和21个二级指标。
- 计算方法:对人均碳排放量、单位营业收入碳排放量、碳补偿率等指标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规范为低碳景区的评价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方法,有助于推动景区实现低碳发展,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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