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放暑假了
可交通安全教育不能“放假”
希望家长引导孩子们
自觉养成遵规守法的意识
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暑假
倡
议
书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随着炎炎夏日的到来,我们迎来了期待已久的暑假。在这个充满欢乐与探索的季节里,旅游、出行活动日益增多。为了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假期,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此向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一、请家长切实负起监护责任:
1、深化教育,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家长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教育孩子熟悉交通安全常识。父母才是孩子生活中最好的老师,一言一行、点滴小事,都是引导孩子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的关键。暑期到来,家长要经常用身边案例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断提升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身防范能力,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以身作则,做好文明出行榜样。
家长在参与交通时,驾驶机动车应该做到全程系好安全带,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开车不玩手机、不无证驾驶,不超载超员行驶;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乱停乱放、不闯红灯、不违法载人、不随意横穿、不违法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在行车时主动服从交警的指挥,不乱插。要有序停放车辆,不违法乱停。家长平时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时刻注意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做好榜样,多向孩子灌输安全出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注意事项。
二、请学生遵法守规确保安全:
1、文明出行,知险避险守法礼让。
大家步行或骑自行车出行时,不做“低头族”,不在道路上嬉戏打闹,要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路遇大型车辆时必须远离,注意车辆转弯时的盲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等车辆停稳后,有序上车;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不在车内打闹,不往窗外乱扔东西;不坐无牌照、车况差、报废车以及超员超载车辆;不坐货车、三轮车、低速四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陌生人车辆。
2、杜绝陋习,严防隐患安全出行。
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乘坐汽车时要全程系好安全带,搭乘摩托车或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要戴好头盔;任何时候不能骑平衡车、滑板车等上道路行驶;未满12周岁的孩童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孩童不能骑电动自行车;年满18周岁驾驶摩托车必须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且不能用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做危险驾驶特技以及飙车“炸街”行为。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让我们携手共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后,祝愿同学们度过一个愉快、充实、安全的暑假!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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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徐 平
责 编:杨卫萍 谢享宸
编 辑:周清芳 严兴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