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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旅客信息的准确登记至关重要,这不仅关系到公共安全,更是对每一位合法公民权益的保障。近日,封开公安在对旅业进行检查时,发现江口城区某酒店无视相关规定,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行动中,封开公安仔细检查酒店各项安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严格做好住宿旅客的入住登记等,逐一核实每位住宿旅客的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在检查中,民警发现该酒店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情况,于是对酒店相关责任人以及前台接待人员进行详细询问调查。经核查,公安机关依据《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酒店进行严厉查处,对涉案酒店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罚款1000元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要求其马上整改,杜绝该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下一步,封开公安治安部门将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希望各酒店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住宿旅客信息登记的义务,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让每位公民都能安心出行、放心住宿。
法律链接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
第十条旅馆应当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3小时内传送到旅馆辖区内的公安机关。尚未建立旅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应将住宿登记表于当日送旅馆辖区内公安机关。旅馆应当妥善保管住宿登记表册,保存期1年。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不按照规定准确、如实、及时登记录入、传送旅客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旅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图文:封开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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