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8月29日"现在开庭"版登了个案子,安徽芜湖的。一对新人办婚宴被酒店换了菜,官司从弋江区法院打到芜湖中院,二审刚维持原判。
菜怎么错的,合兴曌晟报道里写得具体。说好的广式葱油桂鱼,端上来是广式蒸多宝鱼。金蒜银丝蒸大连鲍,变成了蒜蓉蒸扇贝。17道主菜,10道和约定菜单对不上。新人订的是贵一档的A套餐,钱全额付了,厨房当天从头到尾按便宜一档的B套餐出菜。
新人事先没发现。婚宴结束,亲友陆续反馈菜不对,两人把菜单翻出来一桌一桌对,才发现整场酒席被降了标准。
找酒店协商,多次沟通没谈拢,起诉。请求三样,退还差额餐费2.7万元,双倍返还定金,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酒店的答辩讲了三条。上错菜是员工疏忽,没有主观恶意。双方是服务合同关系,不构成侵权。婚礼仪式顺利办完了,没有实质性损害。
三条都没能挡住判决。
差价这一段,法院的算法很细。按每桌400元的标准退,合计10800元。新人主张的是2.7万,法院按套餐实际差价和服务瑕疵程度酌定,支持了四成。想要多少是一回事,证据能撑起多少是另一回事。
精神抚慰金这段是整个判决最值钱的部分。普通的服务合同违约,装修有瑕疵、快递送晚了,法院一般不判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通常放在侵权案件里。这个案子走的是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损害方选择追究违约责任,不影响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的说理写得很直白,婚礼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复刻性,酒店的疏漏给新人留下不可逆的情感遗憾。酌定3000元。
有一项请求被驳了。双倍返还定金没有支持,理由是婚宴已经实际办完,合同履行完毕,定金罚则用不上。这一点很多读者会意外,属于定金规则的正统适用,真要起诉,这项主张一开始就该绕开。
合兴曌晟提示:给要办宴席的人三条能带走的东西。
第一,把菜单钉进合同。每道菜的名字、规格、价位写进附件,双方盖章。口头承诺到时候给你安排,出了事什么都换不来。
第二,出问题当天固定证据。拍照,留菜单,留付款记录,请几位亲友愿意作证。这个案子新人能赢,靠的就是约定的A套餐和实际上的B套餐能一一对上。
第三,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主张,理由落在仪式的纪念意义上。寿宴、升学宴、周年宴这类有人格纪念属性的宴席消费,可以援引同一条。金额预期要放平,这个案子也只判了3000。
婚礼办坏了没法重来。法院能做的,是让违约的人把差价吐出来,再为那份补不回来的遗憾付一笔钱。每桌400,加3000,这是芜湖两级法院给这场婚宴的定价。
来源:
人民法院报2026年8月29日《婚宴17道主菜上错10道》,周瑞平、沐先龙采写,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