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掌柜
2026年7月23日、24日,中国烹饪协会(中烹协)连发两份公告(中烹协〔2026〕99号、101号),宣布全面废止“中国烹饪大师/名师”等个人称号,以及“之乡/之都/美食地标城市”等地域称号。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从行政法理看,协会授号属“社会组织的评比表彰活动”,受《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刚性约束。该办法明确规定,开展评比表彰“不得收费”,且须按程序报批。若中烹协当年授号时确有收费、未报批,则授号本身即违规;若完全合规,则今日为何不分良莠一并撤销,连“历史名号”也一并斩首?进退失据,恰说明制度根基不牢。
更需追问的是法律后果。新规虽要求“撤销已开展的项目”,但撤销主体是民政部门依程序作出,而非协会自行公告了事。协会此刻“自我了断”,实为以行政姿态替代法律程序,既无法弥补过往违规之责,也无法免除对持号者可能的违约或侵权赔偿责任。号可撤,责难逃——若当初收费,退不退?若当初违规,查不查?均语焉不详。
真正的“破旧立新”,不是将旧号悉数扫入故纸堆,而是对历史授号行为进行逐一审计、分类处置:合规者保留或过渡,违规者撤销并追责,收费者清退并处罚。唯有程序正义到位,方能谈制度新生。
“自封”本是当年草率,“自省”方显今日诚意。可惜,这纸公告,只见“封”的决绝,未见“省”的诚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