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野生动物园旁边公交站,游客累了一天等车时,看见一个80多岁老太太挎着布袋子卖矿泉水。大夏天满头汗,游客心软花10块钱买了两瓶,拧开一喝差点吐出来——满嘴自来水的氯气味!再看瓶身,生产日期居然是2025年9月和2024年2月,全是捡来的空瓶子灌的自来水!游客气炸:合着我们心疼你年纪大,你把我们当冤大头?更气人的是,这老太太在这卖了30多年假水,去年就被人曝光过,快一年了还在坑人!
一、好心买水被坑,游客直呼“太缺德”
游客一家大老远来上海野生动物园玩,玩了一天累得够呛,在公交站等车时看见老太太蹲在路边卖水,满头大汗怪不容易的,想着照顾下生意,十块钱买了两瓶。结果一喝,一股消毒水味儿直冲脑门。翻过来一看瓶身,一瓶生产日期印的是2025年9月——当时才2026年8月,这水“穿越”了?另一瓶是2024年2月,早就过期一年半了!明显是捡来的空瓶子自己灌的自来水,连日期都懒得改。游客气得拍视频发网上,结果评论区炸出一堆受害者,都说在这老太太手里上过当。而且去年9月就有人曝光过她卖假水,这都快一年了,老太太还在老地方接着坑人,愣是没人治得了她。
二、城管回应惹众怒:往地上一躺,拿她没辙
事情闹大后记者去问当地城管,工作人员的回答直接把大伙整不会了:老太太80多了,在这儿卖了30多年水,知道她卖的是假水,去年曝光后也常去查,但根本管不了——说她两句直接往地上一躺,谁碰得起?只能劝两句,拿她没辙,后续会找村里沟通。这话一出网友直接炸了:合着年纪大就是免死金牌?那我老了也去景区卖假水,往地上一躺谁也不敢管,这不比上班来钱快?尊老敬的是德行不是年龄,撒泼打滚就能免责,规矩还有什么用?
三、不是没法管,是不想管
工作人员说“没办法”,本质是怕惹麻烦。80多岁往地上一躺,万一出点啥事,谁扛得住?于是干脆睁只眼闭只眼。可这种纵容就是在帮老太太坑更多普通人。真要管,怎么就没招了?找她子女沟通,子女有赡养义务也有劝导责任;扣下她的假水,没货了她拿什么卖;在景区贴告示提示游客别买,断了她的财路;联合村里做工作,总不至于全村都护着她。办法有的是,就看想不想管、敢不敢管。今天因为“年纪大”纵容她卖假水,明天是不是也能纵容她卖假药?万一哪天有人喝出急性肠胃炎进了医院,这责任算谁的?
法律分析段落
第一, 老太太用捡来的废瓶灌装自来水冒充矿泉水出售,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游客完全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第二, 销售过期瓶装水、冒充品牌矿泉水,还可能违反《食品安全法》。自来水未经消毒处理直接灌装售卖,若导致消费者腹泻、中毒等后果,老太太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年纪大不是免罪牌,《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虽规定75岁以上老人可从轻处罚,但从未规定可以免罚。
第三, 城管部门明知老太太长期在公交站点售卖假水,却以“往地上一躺没办法”为由消极应对,属于履职不到位。行政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负有查处职责,“怕担责”不是怠于执法的正当理由。若因监管缺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工作人员同样面临追责。
写在最后
八十多岁活了一辈子,什么是对错心里没数吗?捡空瓶子灌自来水卖,赚的是黑心钱,坑的是信任她的人。万一喝出毛病进了医院,她担得起吗?城管那句“往地上一躺没办法”听着是无奈,实则是懒政——尊老敬的是德行,不是年龄。真要管,找子女、扣假水、贴告示,办法多的是。今天的纵容,就是明天更多人被坑的根源。
第一, 景区周边买水买吃的,一定看清生产日期和包装是否完好。遇到这种“三无”产品,别忍气吞声,直接打12315投诉举报,你的较真就是断了黑心商贩的财路。
第二, 城管执法不能“欺软怕硬”。遇到撒泼打滚的就绕着走,那还要执法权干什么?该扣的扣、该罚的罚,法律面前没有“惹不起”的老人。
第三, 子女也有责任。家里老人干这种缺德事,做儿女的真不知道?知道了就该劝住,劝不住就配合社区做工作。真等出了大事,亲情和金钱都兜不住。
讨论话题
1. 80多岁卖假水,您觉得该不该罚?怎么罚才合适?
2. 城管“往地上一躺没办法”的说法,您觉得是无奈还是懒政?
3. 如果老太太的子女不管不问,该不该追究子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