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生意千千万,可最近冒出的一种新门道,还是让人开了眼。景区把监控摄像头里拍到的游客画面,自动剪成所谓的“游览视频”,再等着游客自己掏钱买回去。
据新快报7月21日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深圳甘坑古镇景区,游客可扫码付费生成自己在景区的游览视频。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游客有生成视频的需要,要刻意经过监控,这样的视频才能生成得比较好看,如果游客并没有这方面的需求,自由游玩就可以了。针对网友的问题, 景区工作人员称暂未接到相关问题的投诉。
首先,景区究竟有什么权力,对普通游客进行人脸精准识别、全程行踪捕捉?景区监控的核心功能,本是维护园区公共秩序、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这是大众对公共监控的普遍认知。监控的初衷是守护公共利益,而非服务商业牟利。人脸信息、游览轨迹都属于高度敏感的个人信息,事关每个人的隐私安全。景区未经任何告知、未获明确授权,私自抓取、识别游客面部信息,全程记录游客游览动线,这种无差别、无授权的信息采集,早已超出了公共监控的合理范畴,是对个人隐私的肆意窥探。
其次,所谓的“自由选择”,不过是伪装后的“逼迫就范”。景区对外宣称,游客按需选择即可,看似给予了游客自主选择权。但实际上这种所谓的“自由选择”实在可笑。当游客在游玩结束之后的时候,在最终的地点,或者出口处,才发现了告示:你的游览场景已经生成视频,并且附上了收费的二维码,他们的感觉是什么?自己的这段视频不花钱买走,是不是就是留下了隐患?有的人,可能是单纯的想留个纪念买走;有的人,可能是因为担心隐私被泄露而买走。这种隐性裹挟,让所谓的自由选择沦为空谈。
再者,这项付费视频服务存在难以规避的漏洞,极易滋生乱象。视频生成依托监控画面与人脸识别,系统无法精准甄别视频归属,一旦出现画面重叠、人物同框,很可能出现游客付费买到包含他人影像的视频的情况。这不仅无法保障付费游客的权益,还会二次泄露其他游客的隐私,造成隐私侵权的连锁问题。而景区对此风险置之不理,只顾搭建商业模式、追逐经济利益,完全忽视了潜在的隐私安全隐患。还有一种情况,比如有的人出于某种目的,想花钱“买走别人的视频”?比如,调查婚外情的等等的私家侦探?
最关键的是,这场看似新颖的商业操作,本质上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都明确保护公民的肖像权、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敏感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且需要当事人明确同意。景区未经授权批量采集、使用游客人脸与行踪信息,用于商业盈利,已然触碰法律红线,属于明确的侵权行为。
景区想赚钱,大家都能理解。但赚钱有赚法,不能把公共资源当成自家仓库,把游客隐私当成货架上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