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男子在峨眉山崖边猛推进食猴子,险致其坠崖”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热议。
5月7日,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发布官方通报称,该涉事男子的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规定,景区决定将其列入“不文明游客黑名单”,3年内禁止进入峨眉山景区。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余昊称,视频中男子主动实施悬崖边推搡行为,“属于恶意伤害”。他介绍,由于猴子未死亡,当事人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公诉机关依旧可以以犯罪未遂(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来发起公诉,且行政机关仍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律师:男子行为违法,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九派新闻注意到,该推猴视频中,一只猴子蹲坐在悬崖护栏上进食,一名黑衣男子突然冲上前猛推猴子,险些导致其坠落,事后该男子嬉笑着跑开。
视频发布者表示,这一行为“把猴吓一跳,把我也吓一跳”。视频传开后,有人留言称“我很少站在猴子这边,但这次我站猴子”,也有人直言“这不是开玩笑,而是漠视生命”,更多人追问事件进展,呼吁对伤害国家保护动物的行为依法追责。
黑衣男子突然猛推猴子。图/社交平台截图
资料显示,峨眉山的猴子为藏酋猴,俗称“峨眉猴”,目前景区内自然分布着约15群500余只野生藏酋猴,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5月7日下午,峨眉山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已知晓该男子推猴事件,目前正联合景区相关部门推进调查工作,“一定会有一个处理结果,请放心。”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余昊介绍,“峨眉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多项法规共同保护。“此外,作为栖息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野生动物,藏酋猴还受《风景名胜区条例》保护。”
余昊律师分析,视频中男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视频中猴子安静进食、未有任何挑衅或攻击行为,男子从背后突然猛推,主观上具有明显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危害野生动物生命安全的行为。虽然猴子未死亡,但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关于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属于‘杀害’行为的未遂形态。”
他介绍,由于该事件中猴子未死亡,当事人可能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公诉机关依旧可以以犯罪未遂(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来发起公诉,且行政机关仍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在行政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或违反规定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余昊律师介绍,在裁判文书中,类似案例多集中于“捕猎”动机,以“嬉闹”为动机实施此类行为并受到处罚的刑事案例尚未发现。
【2】通报:列入“黑名单”,3年内禁入景区
九派新闻注意到,峨眉山景区长期以来明确禁止游客投喂、招猴、逗猴、戏猴、抚摸野生猴,严禁瞪视、追赶、惊吓、吼叫、踢打等刺激或攻击猴子的动作。
5月7日下午,景区官方发布了情况通报称,近日“一男子在峨眉山悬崖边推搡藏酋猴”的视频广泛流传并引发热议,景区第一时间开展深入调查。经核查,该事件发生于5月4日下午,地点位于景区雷洞坪区域,并非网传的悬崖危险路段,涉事男子游经此地时,推搡了路边栏杆上进食的猴子,该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景区已查找到涉事男子并核实其身份,该男子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已对自身行为进行认错和道歉。
景区官方发布了情况通报。图/峨眉山景区
通报明确该男子的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规定,依据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文明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景区决定将其列入“不文明游客黑名单”,3年内禁止其进入峨眉山景区。
通报同时强调,保护野生动物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理念的体现,呼吁广大游客遵守景区管理规定,自觉保护野生动物,与野生动物保持安全距离,不投喂、不挑逗、不伤害,理性甄别网络信息,自觉抵制恶意流量炒作,共同维护景区旅游秩序和生态文明。
【3】游客接触野生动物有明确法律红线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曾有游客在峨眉山遭遇猴子抢夺食物、推搡等情况,因此该男子推猴事件发酵后,网友们在呼吁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也讨论如何区分面对野生动物时的合法避险与恶意伤害行为。
余昊律师介绍,合法避险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存在现实危险,即猴子正在攻击或即将攻击游客;二是避险手段必要且适度;三是造成的损害不超过必要限度。
“视频中,男子主动实施悬崖边推搡行为,手段危险且超出必要限度,明显属于恶意伤害,而非紧急避险。”
余昊律师同时提醒,依据现行法规,游客接触野生动物有明确法律红线,绝对禁止猎捕、杀害、伤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投喂、招引、追逐、惊吓野生动物及破坏其栖息地。即便动物让人感到“讨厌”,游客也应保持安全距离。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