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切实保障旅游者与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布了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并于2026年3月3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使用。为帮助广大市民游客精准理解、规范运用新版合同,规避出游风险,特此作出详细解读与签订指引。
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共涵盖6类专项合同,市民游客可根据自身出行需求,选择对应的合同版本,确保合同与出行场景精准匹配:
(一)安全保障升级,责任更明确
旅行社在签订合同及出团前,必须明确告知旅游者相关安全注意事项;需向合格供应商采购产品和服务,确保所提供的商品、服务符合人身及财产安全要求。若遭遇突发事件或旅游安全事故,旅行社需及时采取救助、处置措施,并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切实保障旅游者安全。
(二)购物、自费项目规范更严格
签订合同时,旅行社与旅游者需共同确认旅游行程中购物活动、自费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停留时长。合同生效后,除旅游者主动提出需求且不影响整体行程外,旅行社、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擅自增加任何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特别提醒,若擅自新增合同约定外的购物、自费项目,旅行社需按对应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三)旅游者维权渠道更宽广
新版合同新增旅游者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事先有约定的前提下,若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接待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旅游者除可向签订合同的组团社索赔外,还可选择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主张权利,进一步拓宽了维权途径与范围。
(四)个人信息保护更严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旅行社仅可在履行合同的必要范围内,处理旅游者的个人信息,严禁擅自以收集、使用、传输、买卖等方式处置旅游者个人信息,若发生信息泄露,旅行社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研学旅游有了专属合同保障
结合研学旅游市场的实际需求及活动特点,新版合同新增《研学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列明研学行程安排、研学课程内容及时长、研学服务费用等关键信息,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规范研学旅游市场秩序。
(六)合同内容更规范、更精简
新版合同对涉及的国家机关、法律法规名称进行了对应调整;删减了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属于一般常识性的内容;将行程单等细节信息汇总至附件部分,有效精简了合同正文,让合同内容更清晰、重点更突出。
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为推荐性示范文本,市民游客及旅行社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搜索“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自行下载新版合同示范文本,按需使用。
(一)确认合同版本的有效性
签订合同时,可主动要求旅行社使用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旧版合同已不再作为官方推行的示范文本,避免使用无效或过时合同。
(二)仔细研读合同全部条款
签订合同前,务必逐字逐句阅读合同正文及行程单的全部内容,重点关注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购物安排、自费项目等关键条款。旅行社有义务对合同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不得隐瞒或误导旅游者。
(三)重点核对核心内容,规避模糊表述
旅游行程单是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交通、游览、餐饮、住宿等服务标准,严禁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模糊不确定用语,具体需核对以下8点:
(四)合同可依法变更或补充
双方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对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补充的内容,不得不合理免除或减轻旅行社责任、加重旅游者责任,也不得限制或排除旅游者的主要权利。
(五)妥善留存相关凭证
合同签订后,务必妥善保管合同文本、行程单、付款凭证、发票等相关材料,此类材料是发生旅游纠纷时,旅游者维权的重要依据,切勿随意丢弃。
新版合同对违约赔偿、合同解除或变更等情形,作出了明确的量化规定,为旅游者维权提供了清晰、可操作的依据,具体如下:
(一)擅自增加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二)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旅行社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经旅游者要求后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需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若旅游者采取订购同等级别住宿、餐饮、交通等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若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旅游者还可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赔偿金。
(三)擅自转团、拼团
旅行社擅自转团、拼团的,需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若旅游者选择解除合同,旅行社需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
通用规则:以上赔偿金额若不足以弥补旅游者实际损失,按旅游者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四)合同解除或变更的条件及提前通知期限
通用规则:双方可另行约定扣费比例,但约定比例不得高于上述标准;若按约定比例扣除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但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可通过以下四种途径依法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双方协商
发现自身权益受损后,优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就赔偿方案或补救措施达成一致,协商过程中建议留存书面记录,便于后续核对。
(二)申请调解
若协商无果,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时需提供投诉人基本信息、被投诉人信息、投诉请求及事实依据等。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将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双方进行调解。
(三)提请仲裁
若与旅行社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可将纠纷提交至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提起诉讼
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途径适用于各类旅游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值得注意的是,新版合同新增了旅游者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规定,旅游者除可向组团社索赔外,还可选择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主张权利,进一步拓宽了诉讼中的被告范围,更有利于维权。
综合:哈尔滨市文广旅游局市场监管处、哈尔滨文旅
来源:冰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