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正是户外踏青、登山探险的好时候,不少人都想远离城市,亲近自然。但风景虽美,法律风险却不容忽视,擅自闯禁区、违规探险、忽视安全警示,不仅会危及自身安全,还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今天咱们就用真实案例,讲清春季户外游玩的法律边界,让大家开心出游,平安返程。
案例一:擅闯未开发景区遇险,
救援费自担还被罚
春季登山旺季,两名游客为了避开人流,无视景区“未开发区域禁止进入”的警示标识,擅自翻越护栏进入野山探险,结果迷路被困,手机信号全无。当地消防、公安联合救援队,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连夜搜救,十几个小时才将两人安全救出。事后,两人不仅被景区处以罚款,还被要求承担全部救援费用,两人对此后悔不已。
法律解读:
景区明确划定的封闭区域、未开发地段、危险地段,都属于禁止进入范围,相关警示标识具有法律效力。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治安管理相关规定,擅自闯入禁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违反景区管理规定,轻则罚款、警告;如果恶意违规,导致公共救援资源浪费,不仅要自行承担搜救费用,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案例二:户外探险不听劝,
同伴遇险也要担责
春季,几名驴友自发组织户外徒步探险,其中一名驴友不顾大家劝阻,执意脱离既定路线,前往悬崖边拍照,不慎失足摔伤。其他同伴第一时间报警救援,伤者康复后,却将同行驴友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认定,伤者自身违规脱团、不听劝阻,承担主要责任;同行驴友已尽到提醒、劝阻和救助义务,无需担责。
法律解读:
自发组织户外探险,属于情谊行为,但同行人员负有合理的安全提醒、劝阻义务。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听劝阻、擅自冒险,后果主要由自身承担;但如果组织者未尽到安全提示义务,或是明知他人有危险却不救助,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案例三:野外违规用火、攀折花木,
违法又担责
春季天干物燥,一名游客在郊外山林踏青时,违规使用明火烧烤,不慎引燃周边枯草,引发小范围火情,幸好被及时扑灭,未造成重大损失。还有游客在景区攀折花枝、踩踏草坪,破坏植被景观。最终,违规用火的游客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破坏植被的游客被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法律解读:
春季山林防火期,全域严禁野外违规用火,包括烧烤、吸烟、焚烧杂物等,一旦引发火灾,轻则行政处罚,重则构成失火罪,面临刑事处罚。另外,景区内的花草树木、文物景观都受法律保护,攀折、损毁、刻画都属于违法行为,不仅要赔偿损失,还会被罚款、拘留。
春季户外出游避险指南
1. 不闯禁区:严格遵守景区规定,不翻越护栏、不进入未开发、危险、封闭区域;
2. 不擅自冒险:户外探险选正规路线,不单独行动,听从指挥,不做危险动作;
3. 严守禁令:春季防火期坚决不用明火,不破坏植被、文物,不乱扔垃圾;
4. 遇险理性求助:被困后第一时间报警,不盲目自救,留存好相关证据。
春季踏青,美景与风险并存,亲近自然的同时,更要守住法律和安全的边界。不任性、不违规、不冒险,才能真正享受春日美好。愿大家都能平安出游,不负春光。
来源:中国普法、我的泰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