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的最后一天,同伴们都去了老佛爷百货购物。这里几乎是许多中国游客的必到之地,灯火辉煌,人潮汹涌。
我一条裤子穿十几年的人,没有什么购物的需求,于是打了一辆车,穿过塞纳河左岸,去往先贤祠。
我去那里,是为了拜谒两位先哲:伏尔泰和让-雅克·卢梭。更准确地说,是为了看卢梭。
我对卢梭的理解,其实经历过一段相当曲折的过程。
刚上大学的时候,我读朱学勤先生的《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在那本书中,他认为卢梭式的道德政治理想,在某种意义上为法国大革命的狂热提供了思想燃料。
后来又读王元化先生的《清园静思录》。王先生说卢梭是一位极难理解的思想家,很多人甚至觉得《社会契约论》像一本天书。
再后来读到卡尔·波普尔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在那里,卢梭又被视为某种极权主义思想的先声之一。
这样一些阅读叠加在一起,使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卢梭始终保持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他的历史地位我当然知道,但情感上却始终难以亲近。
真正改变我看法,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那时我已经开始带研究生,在课堂上和学生一起精读约翰·罗尔斯的《政治哲学讲义》。
读到罗尔斯讨论卢梭的部分,我忽然意识到,我们过去很可能一直是在用一种过于简单化的方式理解他。
罗尔斯指出,卢梭真正关心的问题只有一个:在一个由自由而平等的人组成的社会中,如何建立一种具有合法性的政治秩序。
这正是《社会契约论》的核心问题。
在卢梭看来,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本来是自由而大体平等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财富的积累、土地的占有以及权力结构的形成,人和人之间出现了越来越深刻的不平等。
这个过程,他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作了极富想象力的描述。他甚至用一句戏剧性的语言来刻画文明社会的开端:第一个圈出一块土地并说“这是我的”,而又有人相信了他,文明社会就由此开始了。
这当然不是历史事实的叙述,而是一种思想实验,它试图说明的只有一点:不平等并不是自然的,而是制度性的。
如果不平等是制度造成的,那么问题就变成了:是否存在一种政治安排,既能够维持社会秩序,又不至于摧毁人的自由和平等?
《社会契约论》正是在回答这个问题。卢梭提出了一个在当时堪称石破天惊的观念:主权属于人民。
在他之前,欧洲政治思想的主流传统——从让·博丹到托马斯·霍布斯——都倾向于把主权理解为集中于君主身上的最高权力。
卢梭却把这个逻辑彻底颠倒过来。他认为,主权不属于国王,而属于人民整体;政府不过是人民委托出来的执行机构,而不是主权本身。
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形成政治共同体,而法律则是人民共同意志的表达。当人服从法律的时候,并不是在服从某个外在的权威,而是在服从自己作为公民所参与形成的公共意志。
用罗尔斯的语言来说,卢梭试图证明一件事情:一个人既可以是自由的,同时又可以服从法律。
因为如果法律是“我们自己制定的”,那么服从法律,其实就是在服从我们自己。这种思想后来成为现代民主政治最重要的理论源泉之一。
当然,卢梭的思想并不是没有危险。如果“公意”被理解为某种绝对正确的意志,那么任何不同意见都可能被视为对人民的背叛。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恐怖政治,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借用了这样的语言,这也正是波普尔等人对卢梭保持警惕的原因。
但如果从卢梭自身的问题意识来看,他真正试图解决的并不是如何建立一种压倒个人的政治权威,而是如何让自由和平等在政治秩序中同时成立。
走进先贤祠的时候,里面很安静。在地下墓室里,伏尔泰和卢梭分别安放在两侧。法国人把这两位思想家安葬在这里,其实颇具象征意味:伏尔泰象征启蒙的理性,而卢梭则象征平等与人民主权的政治想象。
站在卢梭的棺椁前,我注意到上面雕刻着一支火炬。
那一刻我忽然想到一个比喻:在人类思想史上,卢梭有点像神话中的普罗米修斯——他把火从天上带到了人间。这团火,就是平等的观念。
在他之前,几千年的政治传统几乎都默认人类天然是不平等的:有人生来统治,有人生来服从。而卢梭却第一次如此坚定地宣称,人是自由而平等的。从那以后,这个观念就再也没有从人类历史中消失。
当然,卢梭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他的私生活在后世一直饱受争议,例如把自己的孩子送进育婴院等行为,常常被人诟病。但如果从精神气质上看,他却是一个极其真诚的人。很少有思想家像他那样,如此坦率地暴露自己的内心。
他写下的自传性作品——《忏悔录》《对话:卢梭评判让-雅克》以及《孤独漫步者的遐想》——几乎把自己的灵魂摊开给读者观看。在思想史上,很少有人像他那样既脆弱又坦白。
当我从先贤祠出来的时候,巴黎的天气出奇地好。天空湛蓝,阳光落在广场的石地上,空气清澈而明亮。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也许这是我此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到这里。
在离开巴黎之前,我特地来看了他一眼。
不是为了朝圣,只是想向一位改变了人类政治想象力的人,默默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