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思茅旅居的房车车主看过来!
为营造整洁有序、安全文明的城市环境与旅游氛围
做到规范停车、文明旅居
这份停放管理通告请收好
一起守护思茅的美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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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思茅区房车(旅居车)管理的通告
广大游客朋友、房车(旅居车)车主:
为进一步规范思茅区房车(旅居车)停放秩序,维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旅游形象,保障公共资源合理利用和市民游客出行安全,结合思茅区实际,现将房车(旅居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车停放管理要求
本通告所称房车(又称旅居车),是指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汽车,包括自行改造或原装出厂的自行式房车及拖挂式房车。
1.凡进入思茅区主城区范围内行驶、停放的房车(旅居车),宿营过夜或长时间停放(超过6小时)的,必须驶入思茅区明确的指定停放区域,严禁违规占用公共空间长期停放。
2.严禁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共卫生间周边、人行道、住宅小区周边及未明确允许的公共停车场等非指定区域宿营过夜、长时间停放;临时停靠不得超过4小时,不得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严禁一车占多位、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公交专用道及无障碍停车位。
3.房车(旅居车)在辖区内停放及临时停靠期间,严禁在车外使用明火进行烹饪、烧烤等活动,不得搭设天幕、帐篷、悬挂吊床、晾晒衣物,不得私接公共水电、随意倾倒污水废弃物,不得损毁市政设施、乱堆乱放物品,切实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与防火安全。
4.房车(旅居车)进入营地后,需按营位划定区域有序停放,自觉遵守营地管理规定,配合营地工作人员引导,规范使用配套设施,维护营区公共秩序与环境卫生,爱护营区绿化及公共设施。
二、相关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普洱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部门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由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其他事项
1.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思茅区辖区内设置的房车(旅居车)临时停放区域同步取消。
3.后续思茅区将结合房车旅游发展需求,持续完善房车营地配套服务设施,陆续开发新的指定停放点,相关升级及新增便民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告。
特此通告。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6日
来源: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