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的南碇岛本是一座无人岛,却引来游人扎堆登岛,甚至形成了包船、住宿等相关旅游产业。日前央视新闻曝光了这一乱象,漳浦县人民政府随即发布了严禁参与无人岛非法旅游等活动的通告,而社交平台和视频网站上的相关登岛观光攻略仍在传播。
未经批准登上无人岛旅游,这一行为本身已经触及了法律的底线。这一事件也提醒人们,旅游活动一定要在守法的前提下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有关规定,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进行旅游活动。违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南碇岛划入漳州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但并未开发为景区。地质公园作为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组成部分,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然而,相关法律要求在南碇岛却并未得到落实,反映出部分人员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的匮乏。总有一些人认为,只要违法的代价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可以无视法律要求,只要没有禁止去做就是得到了默许。而正是因为违法的代价是可以预判的,法律才要对违法行为进行禁止。
就南碇岛登岛行为而言,至少有生态破坏和人身安全两重隐患。岛上密集分布的百万株巨型玄武岩柱为世界罕见的火山地貌景观,极具保护价值。而游客上岛攀爬、乱扔垃圾、野炊露营等活动,对柱状玄武岩造成的物理破坏是不可逆的。岛上复杂的地质结构也使游人摔倒、坠落等情况难免发生,潮汐和天气的变化莫测也使登岛和撤离伴随难以预知的风险。就在今年9月,福建宁德市霞浦县东礵岛就发生了一起近百名游客被困事件,可见非法登岛的安全隐患。
一些人只看到法律使自己的行为受到了限制,却没有看到法律规定维护了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权利,是对人与环境安全的一种保护。禁止无人岛登岛活动,其意义无论是从生态保护还是从人身安全保护上看,都超越了满足小部分人登岛游玩观赏。然而一部分人仍执着于登岛和助力他人登岛,在于私利使然。
漳州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内已有经过规划开发的其他海岛对游客开放,但仍有人不能满足,想要突破规则的约束,向往秘境探险的刺激。当地村民在利益驱使下,提供了包船、住宿等业务。网络博主想要获取关注和流量,便广泛传播具有误导性的旅游信息。这样一来,多元分散的个体围绕各自需求形成了一个产业链,也稀释了法律责任和违法成本。
当既得利益超过了违法的代价,相关行为人也就无所顾忌,将法律要求视为虚设。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管者充分发挥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南碇岛的问题正是在于,当地用“禁止登岛”的口头提醒和“禁止非法载客出海”的告示招牌代替了实际监管。
海警局漳浦工作站就在游客登船的整美村码头旁边,而游客在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堂而皇之地乘坐非法载客的渔船前往登岛却无人问询。管了吗?管了。起作用了吗?没有。正是形式主义的监管导致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出现了事实上的法治缺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有关规定,当地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对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合理利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次事件的曝光对于当地是一个教训:不要等到生态损害和人员伤亡发生再事后追责,不要等到媒体曝光才被动表态;用有力行动保护好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是地方政府不容推卸的责任。
无人岛不能无人管。通过无人岛非法旅游乱象的曝光,更多的无人之境应当受到关注。由于地缘因素,许多人迹罕至的地方常被误认为“法外之地”,但法律效力本应覆盖所有国土。规则意识不应因环境“无人”而失效,反而越是在监管薄弱的“无人处”仍以自律与敬畏遵守法律、呵护生态,才是法治文明、生态文明的终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