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朔筏工游客冲突事件多次登上热搜,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先后有不少媒体发布的视频,7月18日,在广西阳朔遇龙河景区内,三名筏工与游客发生口角后,用船桨和棍子击打一名男游客。

第二天,阳朔当地的文旅部门通报此事,称事件起因系游客嬉水影响竹筏靠岸引起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冲突发生后,已于第一时间将游客送至医院检查,经初步诊断身体无大碍。涉事3名筏工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
开始我与许多网友一样,认为一定是当地旅游环境差,出现欺负外地游客的事件,因为某此地方出现的宰客、导游辱骂游客等现象,让人产生了先入为主的印象。但事件后来似乎出现了反转,据多位网友发布的阳朔筏工与白衣游客发生肢体冲突前的视频显示,在发生肢体冲突前,白衣游客多次手指筏工并大声辱骂,然后才发生冲突。
事情的真相应该是游客不满筏工因要撑筏靠岸,防止碰撞要求他们让开而不断辱骂筏工,导致发生肢体冲突,而需要说明的双方都动了手。存在这一情节按照以往判断的惯例应该属于“互殴”,既然是互殴为何只拘留筏工,却第一时间将游客送医院检查?于是人们开始质疑当地有关部门对事情的处理问题的公平性了。
当地的一私立医院在其公众号上发文,先是认为“我们认为用船桨打人是不对的,认可公安机关对此事的处理。”随后又称“筏工们为桂林旅游形象做了牺牲、忍辱负重被拘留。”最终决定“医院将拿出三万元补助给三位筏工,在他们行政拘留释放后当面发放。”

我不知道这家医院是不是在蹭热度,也不知道其究竟会不会真的会对三位筏工兑现承诺,因为后来这篇文章被删掉了,也许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压力吧。但是能蹭这个热度,至少说明这种说法是有人认可的。
我想既然公众有了怀疑,有关部门就应该予以解释清楚,倘若真是互殴,那显然不应该只让筏工承担责任,即使游客在冲突中败下阵来,只是个人能力问题,却并不能因此而减轻其法律责任,恶语伤人而引发了互殴的后果,怎么说也够得上一个寻恤滋事了吧。
我想,公平是处理问题的原则,不能因为涉及游客便觉得不处理筏工便会影响当地旅游环境,如此对游客陪小心未必会增加旅游时的安全感,相反会让一些素质不高的游客更加飞扬跋扈,这大约是害了他们,而且也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