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敦煌石窟慢慢揭下她神秘的面纱,以神秘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举世震惊。漫漫黄沙中,考古学家们发掘出了蒙尘千年的大量壁画、石窟、雕塑、经藏和文献,其中,12份帛纸上的内容引起了专家们注意。

这些文书是来自唐朝的离婚文件——放妻书,是丈夫写给妻子的离婚协议书。不同于现代离婚协议冰冷的文字,严谨的叙述,这份放妻书文风缱绻,辞藻温存,最后丈夫还表示赠送妻子三年衣食,并表达了对妻子的深切祝福。

这哪是什么离婚协议书,这分明是一份求爱书好吗?丈夫先是追忆二人相爱之初的你侬我侬,“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
紧接着,丈夫又感叹二人可能是前世冤家,“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婚后三年,夫妻性格不和,经常拌嘴,“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只是不知道谁是猫,谁是鼠。

这份放妻书写得柔情似水,就连分手信都含情脉脉,丈夫没有指责妻子的过错,只归咎于性格不合,还大度地祝福娘子“重梳婵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重新嫁个好人家。
唐朝人的浪漫是刻在骨子里的,这种分手都要秀恩爱的情怀就连现代人都做不到吧?这份浪漫也只有开放包容的大唐才有的。

我们不必担心这位女子的婚事,唐朝社会风气开放,还没有受程朱理学毒害,女子地位相对较高,离婚再嫁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唐律疏议户婚》中对离婚有严格的法律保障,这对夫妻的性质属于强制离婚,不在“七出三不去”之列,很有可能是丈夫的一时冲动,也许妻子看了这份情意绵绵的离婚协议书就回心转意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