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石家庄一公园内,一只斑头雁被踢中游客要害部位,导致第二颈椎骨折,最终造成受伤。

视频中两人的聊天记录是这样的。
游客儿子:(受惊的秃头雁)袭击了我妹妹,威胁到了我妹妹。
摄影师:不是威胁,怎么可能是威胁。
游客儿子:我姐姐很害怕这个

摄影师:你为什么踢它?
游客说:吓坏了孩子们。
摄影师:你怎么能在背后咬她呢?
游客:你放P……
那么秃头雁会咬人吗?

但它不能直接踢棒头鹅
如果老虎吓到了你的孩子,你难道不想踢老虎吗?
他们预计你会感到害怕,所以就逃跑吧。
秃雁是当地著名的保护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损害地方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要知道,有个孩子因为挖鸟窝被判了10年,今年才被释放。如果游客直接踢斑头雁并使其受伤,必须受到起诉。
网友激烈争论,争议不断
视频发布后,引起了无数网友的热议。
基本上99%的网友都认为大宝只是被吓到才被踢伤的。如果对当地保护动物造成此类损害,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有网友甚至觉得家长的行为太过暴力,建议把孩子留在家里,不要让他们出去伤害别人。鸭子和鹅伤害人类的可能性很小。

也有网友认为,吓唬自己的孩子,别说大雁了,连熊猫都要下来。

大宝受伤确实很难过,但他对同类人并不了解。我迫不及待地想解雇父母并谈论孩子们。要知道村里大雁追咬人的例子还有很多。

回到大宝牺牲的最初原因
游客在什么情况下踢伤了大宝?
视频内容显示,据称大宝跑到游客身边,停下来,没有受到攻击,而是被踢开了。(它只飞向游客,并没有攻击游客。)
所以贴出完整版的视频,就是一个小细节。
从摄影师的交谈中我了解到,这名游客女孩最初并不是被背在背上的,是大雁来了之后,游客才将女孩抱起的。大宝被一脚踢开。
这时候基本就清楚了:大宝突然出现,小女孩吓了一跳。游客将其扔掉,大宝不幸身亡。
引用罗翔先生的经典之作

罗翔老师曾讲过一件事:一个人已经20天没吃东西了,快要饿死了。这时,一只大熊猫过来咬他。你能吃掉他吗?
答案是“是”。如果您即将冻伤,也可以使用西伯利亚虎的皮。这称为紧急回避。但人不能吃人!
虽然大熊猫是国宝,但人类却是无价之宝。人永远高于动物。这条法则适用于人类濒临灭绝时的行为。
游客踢网红大雁,算紧急航班吗?
个人感觉,不算。
由于游客面临突发事件,他们采取了自我保护机制下的行为。当时,游客们大概没有想过,大雁为什么不逃走?我从来没有想过鹅为什么不能停止踢腿。
从整体脉络来看,游客的行为应该是疏忽大意,让大雁被踢伤,而不是故意的。
最终如何决定还需要视频来澄清。
如果游客不是故意的。
那么也许最后的结果不会受到惩罚,但是一旦发生什么事,就必须有人承担后果。罚款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经过相关调查,游客是故意为之或者泄愤的话,那么一定要严惩、定罪!
大宝,一路走好,愿天堂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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